【瑞学著作】天命
第十三章 天命法则九:许可法
234 许可法其实就是天命的法则。并没有某些独立于天命法则之外的“许可法”,二者是同一回事。因此,当我们说“上帝许可某事”,并不是说上帝愿意这样,而是因为出于救赎的目的,上帝无法阻止某些事情发生。所有为了救赎而发生的事,都是符合天命法则的。正如前面所说,天命总是与人自己的意志相对立,始终致力于最终的目标——救赎,所以在祂每时每刻的作为中,只要发现人偏离了这个目标,祂就会按照自己的法则引导、调整和安排,带领人远离邪恶,走向良善。为什么这一切非得在许可恶存在的情况下才能实现,这将在后面进一步说明。此外,任何被许可的事都有其原因,这个原因只能在天命的某条法则中找到,而这些法则会解释为什么会有这种许可。
235 凡是完全不承认天命的人,其实在内心也不承认上帝,而是把自然当作上帝,把人的聪明才智当作天命。之所以不容易觉察这一点,是因为人可以在内心和外在表现出不同的思想和言语:他可以在内心这样想、这样说,也可以在外表那样想、那样说。这就像门轴可以让门向内或向外开,或者像水手调整风帆,可以让船向不同方向转动。那些坚信人的聪明、甚至否认天命的人,无论他们看到、听到或读到什么,只要还停留在这种思维状态中,就不会察觉到其它可能性,甚至根本无法察觉,因为他们什么都不从天上接受,只从自己而来。他们只凭表面现象和错觉下结论,看不到其它真相,因此甚至可以信誓旦旦地坚持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只承认自然,还可能对维护天命的人感到愤怒,只要对方不是祭司,因为他们会认为那只是祭司的教导或职责。
236 现在我们来列举一些属于许可的事例,但这些事依然是按照天命的法则发生的。纯粹属自然的人常常用这些事例来支持自然、反对上帝,用人的聪明反对天命。比如,他们在读圣言时,会发现:最有智慧的亚当和他的妻子竟然被蛇诱骗,而上帝并没有通过天命来阻止。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兄弟亚伯,上帝当时并没有及时阻止,只是在事后对他加以咒诅。以色列人在旷野敬拜金牛犊,并认定那就是把他们从埃及领出来的上帝,尽管耶和华就在西奈山上目睹一切,却没有阻止。又比如大卫数点百姓,导致瘟疫降临,成千上万人因此丧生,上帝也是事后才派先知迦得去宣告惩罚。所罗门被许可恢复偶像崇拜,后来的许多君王也被许可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最终,这个民族还被许可钉死主。对于这些以及圣经中许多类似的事,承认自然和人的聪明的人只会看到它们与天命相违背,因此会用这些事作为否认天命的理由,即使他们不是在外在的思维(即接近言语的思维)中否认,也会在内在的、远离言语的思维中否认。
237 每一个自我崇拜者和自然崇拜者,当他们在世上看到如此多的恶人,以及这些恶人的种种恶行,甚至有些人还以此自夸,却始终未见上帝对他们有任何惩罚时,都会因此而反对天命。他们看到阴谋、狡诈和欺骗得逞,甚至是针对敬虔、公正、正直的人时,就更加怀疑天命;在审判和事务中,不公正战胜了公正,他们也因此更难相信天命。特别是当他们看到恶人被提拔到高位,成为权贵与领袖;又看到他们富有、生活奢华,而敬拜上帝的人却受人轻视、生活贫困时,这种怀疑就更加强烈。当他们想到战争被允许发生,导致众多生命丧失,许多城市、民族和家庭遭受掠夺时,也会因此质疑天命;还会觉得,胜利往往属于聪明而不是正义的一方,无论领袖正直还是邪恶,似乎都没有区别;以及其它类似的情形。所有这些,都是根据天命法则而被许可的。
238 同样,属自然的人在观察各民族的宗教现象时,也会用这些理由来反对天命。他们看到,有些民族完全不知道上帝,有些民族崇拜太阳和月亮,也有些民族崇拜偶像和各种怪异的雕像,甚至崇拜死去的人。他们还会看到,伊斯兰教被许多帝国和国家所接受,而基督教却只存在于所谓的欧洲这块极小的可居住区域;并且,基督教内部还分裂为许多派别,有些人自称拥有神圣权柄,要求别人像崇拜上帝一样崇拜他们,也有人向死去的人祈祷。
此外,还有一些人认为,只要心里想、嘴里说出某些话就能得救,而不是通过善行得救。除了异端之外,真正按照自己宗教生活的人很少。这些异端过去很多,现在也还有,比如贵格会、摩拉维亚兄弟会、再洗礼派等,还有其他宗教。犹太教至今也依然存在。
否认天命的人由此得出结论:宗教本身并没有什么实质意义,只是作为维系社会的纽带才是必要的。
239 此外,如今还可以补充更多类似的论据,使那些内心只为自然和单靠人的聪明思考的人更加自信。例如:整个基督教世界都接受了三个位格的上帝,却不知道上帝其实是独一的,在位格和本质上是一,这一位就是主。又比如,直到现在人们还不知道,圣经的每一处都蕴含着灵义,而它的神圣性正源于此。再如,人们还不知道,远离恶如同远离罪,这才是真正的基督教信仰;同样,人们也不知道,人死后依然以人的身份生活。
他们完全可以自己或彼此这样说:“如果真的有天命的护理,为什么这些事现在才被启示出来呢?”
240 在上述236至239节中所列举的所有内容,都是为了说明这样一个结论:世上一切发生的事,无论在恶人还是善人中,都是出于天命,因为天命存在于人类思想和行为最细微之处,因此也是普遍性的。
然而,若不对每一项分别加以解释,仅凭这些内容本身,并不能清楚看出这一点。因此,需要依照它们出现的顺序,从第236节起,对每一项作简要的解释。
对236节的解释
241 一、最有智慧的亚当和他的妻子竟然被蛇诱骗,而上帝并没有通过天命来阻止。这一事实,其实并不是说亚当和他的妻子是世上最初被创造的人类。这里的“亚当和他的妻子”所指,乃是上古教会的人们,他们的“新造”或“重生”正是以这种方式被描绘的;他们的新造或重生在《创世记》第一章中以天地的创造来象征,他们的智慧与聪明则以伊甸园来象征,而该教会的终结则以吃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来象征。
因为圣言在其内在层面是灵性的,包含着神性智慧的奥秘。为了使这些奥秘得以包含其中,圣言是以纯粹的对应和代表写成的。因此,很清楚,那个教会的人们起初极其智慧,但在末期却因自以为是的骄傲而变得极其败坏。他们并不是被某条真实的蛇所诱惑,而是被对自我的爱所引诱——这里的“蛇的头”正象征这种自我之爱,而“女人的后裔”,即主,将要践踏它。
【2】谁不能凭理性看出,这里所要表达的,绝非字面上历史记载的那些事呢?谁能理解,世界的创造竟会如字面所描述的那样发生?正因如此,学者们在解释《创世记》第一章中的内容时,常常感到困惑,最终也不得不承认他们无法理解。
再比如,伊甸园中竟被安置了两棵树,一棵是生命树,一棵是知识树,而后者竟成了他们的绊脚石;又或者,仅仅因为吃了这棵树的果子,他们就犯下如此重大的罪,不仅他们自己,连他们所有的后代、整个人类都因此落入定罪之中;还有,一条蛇竟然能够诱骗他们。除此之外,还有其它内容,比如妻子是从丈夫的肋骨造出来的;他们堕落后才发现自己的赤裸,并用无花果树叶遮盖身体;后来又得到了皮衣来遮体;还有基路伯和旋转发火焰的剑被安置在伊甸园东边,把守通往生命树的道路。
【3】这些内容全都是表象性的描绘,通过它们描述了上古教会的建立、状态、变化,直至最终的毁灭。至于其中在灵义下所蕴含的各种奥秘,已在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中,对《创世记》和《出埃及记》的相关部分作了详细解释。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在那里“生命树”所代表的是主关于祂天命本身,而“知识树”则象征人关于自有聪明。
242 二、他们的长子该隐杀死了兄弟亚伯,上帝当时并没有及时阻止,只是在事后对他加以咒诅。这是因为,如上所述,“亚当和他的妻子”象征的是上古教会,因此他们的长子该隐和次子亚伯象征教会的两个本质要素,即仁爱与智慧,或仁义与信仰。亚伯代表仁爱与仁义,而该隐则代表智慧或信仰,尤其是指脱离仁爱而独立存在的智慧,或脱离仁义而独立存在的信仰。这样的智慧或信仰,不仅拒绝仁爱与仁义,甚至还会将其消灭,从而“杀死”自己的兄弟。
【2】该隐所受的诅咒,蕴含着那些在死后将信仰与仁义、或智慧与仁爱分离之人的灵性状态。然而,为了使智慧或信仰不至于因此而灭亡,于是给该隐设立了一个记号,使他不被杀害,因为没有智慧便无所谓仁爱,没有信仰也无所谓仁义。由于这些内容与吃“知识树”的果子所代表的意义几乎相同,因此在描述亚当和他的妻子之后,紧接着讲述了该隐的故事。
那些使信仰脱离仁义之人,是处于自有聪明之中;而那些处于仁义,并由此拥有信仰之人,则处于来自主的聪明之中,也就是处于天命之中。
243 三、以色列人在旷野敬拜金牛犊,并认定那就是把他们从埃及领出来的上帝,尽管耶和华就在西奈山上目睹一切,却没有阻止。这事正是在西奈旷野、靠近那座山的时候发生的。耶和华没有阻止他们陷入这种邪恶的崇拜,完全符合此前所陈述的一切天命法则,也符合后文将要阐述的法则。允许他们陷入这种邪恶,是为了避免全体灭亡。因为以色列子孙被领出埃及,是为了代表主的教会,而他们只有在埃及的偶像崇拜首先从内心根除之后,才能真正承担这种代表;而要做到这一点,唯有让他们按照内心所想去行,并通过严厉的惩罚来消除那种倾向。至于这种崇拜,以及由于这种崇拜而受到的威胁——即他们将被完全弃绝,并且主会从摩西兴起一个新民族——更深层的含义,可参见《天堂的奥秘》对《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的相关解释。
244 四、大卫数点百姓,因此降下瘟疫,导致成千上万的人死亡;而上帝并不是在事发之前,而是在事后才差遣先知迦得去见大卫,向他宣告惩罚。那些质疑天命的人,往往会对此产生各种疑问和思考,尤其是为什么大卫没有事先受到警告,以及为什么百姓会因君王的过犯而遭受如此严厉的惩罚。
大卫之所以没有被事先警告,乃是符合此前所阐述的天命法则,尤其是前面第129-153节和第154-174节所详细解释的两条法则。至于百姓为何因君王的过犯而受到如此严厉的惩罚,七万人因此死于瘟疫,这并非单单因大卫,而是因百姓本身。因为经上记载:
耶和华又向以色列人发怒,就激动大卫,使他吩咐人去数点以色列人和犹大人。(《撒母耳记下》24:1)
245 五、所罗门被允许恢复偶像崇拜,其原因在于,他要代表主的国度或教会,以及全世界各种宗教的状态。因为在以色列和犹大民族中所设立的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所以该教会的所有律法和条例,都象征着教会的属灵事物,即其内在实质。整个民族象征教会,君王象征主。大卫象征将要降世的主,而所罗门则象征主降世之后的状态。由于主在祂的人性得荣耀之后,获得了对天上和地下的完全主权(正如主自己所说,见《马太福音》28:18),因此,作为主的代表,所罗门显现出荣耀与威严,在智慧上超越世上一切君王,并建造了圣殿;此外,他还允许并设立了多国的宗教崇拜,通过这些崇拜象征了世上各种不同的宗教信仰。所罗门的众多妻子——共有七百位,以及三百位妾(见《列王纪上》11:3)——也有象征意义,因为在圣言中,“妻子”象征教会,“妾”则象征宗教信仰。
由此可以明白,为何所罗门被允许建造圣殿(圣殿象征主的神性人性,见《约翰福音》2:19,21),以及为何他被允许恢复偶像崇拜,并娶许多妻妾。至于大卫象征将要降世的主,在圣言多处都有说明,可参见《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第43-44节。
246 六、所罗门之后的许多君王被允许亵渎圣殿和教会的圣物,其原因在于:以色列民族代表教会,而君王则是他们的首领。由于以色列和犹大民族本质上是顽固的偶像崇拜者,他们实际上无法长久地代表教会,因此他们逐渐背离了象征性的崇拜,败坏了教会的一切,最终毁灭了教会。这一过程通过诸王对圣殿的亵渎及其偶像崇拜行为得以象征。而教会的彻底荒废,则通过圣殿的毁灭、以色列民族的被掳,以及犹大民族被掳到巴比伦来象征。这就是其背后的原因。而一切出于某种原因而发生的事情,都是按照天命的某一法则发生的。
247 七、允许这个民族将主钉在十字架上,是因为他们中的教会已经完全荒废,变得如此,以至于他们不仅不认识、不承认主,反而憎恨祂。然而,他们所做的一切,仍然都是按照主的天命法则所发生的。关于十字架的受难是主的终极试探或最后的争战,通过这场试探主完全战胜了地狱,并完全荣耀了祂的人性,可参见《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第12-14节,以及《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第34-35节。
248 至此,前文第236节所列举的内容已经作了解释,这些内容是出自圣言的一些事例,人凭借这些事例,若以自然理性思考,可以用来反对天命。因为,正如前面所说,这样的人所见、所闻、所读的一切,都可以被当作反对天命的论据。然而,很少有人会以圣言中的这些事例来反对天命;更多的人则是根据眼前所见之事来反对,这些内容在第237节中有所列举,接下来也将作出解释。
对237节的解释
249 一、每一个自我崇拜者和自然崇拜者,当他们在世上看到如此多的恶人,以及这些恶人的种种恶行,甚至有些人还以此自夸,却始终未见上帝对他们有任何惩罚时,都会因此而反对天命。所有的恶行,甚至对恶行的夸耀,都是被允许发生的,其原因在于天命的法则。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甚至极为自由地思考他所愿意思考的,无论是反对上帝还是支持上帝;而那些反对上帝而思考的人,在现世很少受到惩罚,因为在这里他们始终处于可以被改造的状态,但在死后进入灵界时就会受到惩罚,因为那时他们已无法再被改造。
【2】许可之事的原因在于天命的法则,这一点从前文所列举的那些法则可以明显看出,只要回顾并加以考察即可。这些法则包括:人应当自由地按照理性行动(参71-97节);人不应通过外在手段被强制去思考和意愿,也不应被强制去相信和热爱宗教事物;而是人应当自己引导自己,有时甚至需要自我强制(参129-153节);自有聪明只是表象,实则无有;天命却在每一细微之中统摄全局(参191-213节);天命关注永恒之事,唯有当暂时之事与永恒一致时,才予以关切(参214-220节);唯有当一个人能够持守到底时,他才会被内在地引入信仰的真理和仁义的良善(参221-233节)。
【3】许可之事的原因在于天命的法则,这一点还可以从以下内容中显明出来:例如,恶被允许,是为了最终的目的——即人的得救;又如,天命对恶人和善人同样持续不息;最后,还因为主不能违背祂自己的天命法则,因为违背这些法则就等于违背祂的圣爱与圣智,也就是违背祂自己。这些法则若加以对照,就能清楚揭示,为何主允许恶行存在,并且只要这些恶还停留在思想中,甚至很少仅仅停留在意图中,乃至于仅存在于意愿中而未付诸行动时,主都不会加以惩罚。然而,每一种恶都自带其惩罚;这惩罚仿佛刻在恶本身之中,恶人死后必将为此付出代价。
【4】通过上述所引内容,前文第237节所列举的那些问题也得到了阐释,即:自我崇拜者和自然崇拜者在看到阴谋、诡计和欺诈得逞,甚至针对虔诚、公正和诚实之人时,仍然会更加坚定地反对天命;并且在审判和事务中,不公正战胜了公正。天命的所有法则都是必然的,而正因为它们是允许这些现象发生的原因,所以很明显:为了让人能够作为人而生活、得以更新并获得拯救,这些恶行不能被主直接从人身上除去,而只能通过中介来实现,这中介就是圣言,特别是十诫中的诫命,对于那些承认各种杀人、奸淫、偷盗和作伪证为罪的人而言;至于那些不承认这些为罪的人,则是通过民法以及对其惩罚的恐惧来约束;同时也通过道德律法,以及因失去名誉、尊严和利益而产生的恐惧来约束。主正是借助这些中介引导恶人,但只是使他们不去做这些事,而不是不去思考和意愿这些事;而对于善人,主则借助前述中介,不仅使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也不去思考和意愿这些事。
250 二、自我崇拜者和自然崇拜者在看到恶人被提升至高位,成为权贵和领袖,并且富有、生活奢华尊贵,而敬拜上帝的人却被轻视并处于贫困时,会更加坚定地反对天命。自我崇拜者和自然崇拜者认为,地位和财富是人生至高、唯一的幸福,因此也是人所能获得的全部福祉。如果他自幼因习惯而对上帝有所敬拜,他便把这些地位和财富视为上帝的祝福;只要他的心思未超越这些,他就会相信上帝的存在,并且也敬拜上帝。然而,在他的敬拜中隐藏着他自己都未曾察觉的动机,就是希望借此被上帝提升到更高的地位和更大的财富中;如果他真的获得了这些,他的敬拜就会变得越来越外在,直至最终消失,甚至最终轻视并否认上帝。如果他从自己所依恋的地位和财富中被贬黜,他也会有同样的表现。那么,地位和财富对于恶人来说,不正成了他们的绊脚石吗?
【2】但对善人而言则并非如此,因为他们并不把心思放在地位和财富上,而是放在服务和善行上,而地位和财富只是用来实现这些目标的手段。因此,看到恶人被提升到高位和富有,成为权贵和领袖时,只有自我崇拜者和自然崇拜者才会因此而更加坚定地反对天命。再说,所谓高低的地位和多寡的财富,到底是什么?它们本身不就是一种想象吗?一个人真的会因此比另一个人更幸福、更幸运吗?即使是贵族,甚至国王和皇帝,在一年之后看待自己的地位,也不过觉得那是寻常之事,已不再让他的内心感到高兴,甚至可能变得无足轻重。那些身居高位的人,难道真的比那些地位低下、甚至是他们的农夫和仆人更幸福吗?这些地位低下的人,只要生活顺遂、安于本分,完全可以获得更高程度的幸福。谁的内心更常感到不安、谁更容易愤怒、谁的怒气更猛烈,不就是自我之爱吗?每当他没有按照自己内心的期望受到尊崇,或者遇到事情不如意时,就会如此。那么,地位到底算什么?如果不是出于某种实际或有益的用途,它难道不只是一个观念吗?这样的观念,难道不是只存在于对自己和世界的思考中吗?而这种思考的本质,不就是把世界视为一切,把永恒视为虚无吗?
【3】现在需要说明一下,为什么天命允许恶人内心被提升到高位,并获得财富。恶人或邪恶之人,同样能够像善人一样履行职责,甚至有时表现得更为积极,因为他们在履行职责时关注的是自己,把地位视为实现职责的机会。因此,随着自爱之心的提升,他们为荣耀自己而履行职责的欲望也会变得更为炽热。这样的热情,只有在善人心中因受到地位激励时才会出现。因此,主通过他们的名声来管理那些居于高位的恶人,激励他们为公共利益、为国家、社会或城市,乃至为与自己有关系的同胞或邻舍去履行职责。这就是主的管理方式,也就是所谓的天命对待这类人的方式:因为主的国度是一个以效用为核心的国度,而真正出于效用而行事的人极为稀少,所以天命使得自我崇拜者被提升到显著的职位,在这些职位上,每个人都能因自己的爱好被激励去行善。
【4】假设在世上存在一个地狱之国(尽管实际上并不存在),在那里唯有自爱支配一切(因为自爱本身就是魔鬼),那么,难道每个人不会都以自爱的热情和自身荣耀的光辉去履行职责,比其它任何国家都更为积极吗?然而,在这些人中,口头上说的是公共利益,心里却只想着自己的利益。并且,因为每个人都以自己的君主为榜样,希望自己能变得更伟大——因为他们渴望成为最大者——这样的人,难道还能看见上帝吗?在他们之中,有如一团火灾的烟雾环绕,使任何属灵的真理都无法在其光明中穿透。我曾见到这样的烟雾环绕着这类地狱。你点亮一盏灯去查找,今日世上的国家中,有多少人追求高位不是出于对自己和世界的爱?在一千人中,你能找到五十个是出于对上帝的爱吗?而在这五十人中,又有几个人真正渴望高位?既然出于对上帝之爱的人如此稀少,而出于对自己和世界之爱的人又如此众多,并且后者凭着他们内心的热情所作的“功用”比前者还多,那么,人们又怎么能仅凭恶人比善人更显贵、更富有这一点,就去质疑天命呢?
【5】这一点也可由主的话得到证实:
主人就夸奖这不义的管家做事聪明;因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较比光明之子更加聪明。我又告诉你们,要藉着那不义的钱财结交朋友,到了钱财无用的时候,他们可以接你们到永存的帐幕里去。(《路加福音》16:8-9)
这些话在自然意义上是什么意思,是显而易见的;而在属灵意义上,“不义的钱财”指的是恶人所拥有的关于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他们仅仅用这些知识来为自己谋取地位和财富;而这些知识,正是善人或“光明之子”用来结交朋友的,也正是这些知识会接纳他们进入永恒的帐幕。主还用以下的话说明,出于自爱和世俗之爱的人多,而出于对上帝之爱的人少:
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马太福音》7:13-14)
至于地位和财富是诅咒还是祝福,以及适用于什么人,可参见前文第217节。
251 三、当自我崇拜者和自然崇拜者思考为何战争被允许发生,以及随之而来的大量杀戮和财物掠夺时,他们便会以此反对天命的护理。事实上,战争的发生并非出于天命的本意,因为战争伴随着杀戮、掠夺、暴力、残忍以及其它种种严重的恶,这些都与基督徒的仁义精神完全背道而驰。然而,战争之所以仍被允许,是因为自古以来——自象征为亚当和其妻子的人类(参241节)之后——人类的生命之爱已变得如此,以致于每个人都渴望支配他人,最终想要支配所有人,并希望占有世界上的财富,最终想要占有一切。这两种爱是无法被外在约束的,因为按照天命的法则,每个人都必须被允许在理性引导下自由行动(参71-99节)。此外,如果没有种种许可,人就无法被主引导脱离恶,也就无法获得更新和得救。因为如果不允许恶暴露出来,人就无法看见自己的恶,也就无法承认,更无法被引导去抵抗它们。因此,任何天命的护理都无法直接抑制这些恶,否则它们就会被封闭在内心,如同癌症和坏疽那样,在体内蔓延并耗尽一切生命力。
【2】因为人从本性上说,就像一个小地狱,而地狱与天堂之间始终存在着冲突。没有任何人能够被主从他自身的“地狱”中带出来,除非他看见自己确实处于其中,并且愿意被引导出来——而这只有在各种许可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而这些许可的原因正是天命法则。因此,世上才会有大大小小的战争:小的发生在地产拥有者与其邻居之间,大的则发生在各国君主及其邻国之间。所谓“大”与“小”的区别,仅在于:小的冲突被本国法律所约束,而大的冲突则受国际法所规范;无论是小冲突还是大冲突,都倾向于突破这些法律的限制,只是小冲突因能力有限而无法突破,而大冲突则有可能突破,但也不会超越其可能的范围。
【3】由于大规模的战争伴随着杀戮、掠夺、暴力与残酷,主并不会在战争伊始或进行过程中,就去阻止君王与统帅们发动战争,而是在战争的末尾,当一方或另一方的力量因极度削弱而面临灭亡危险时,才会加以干预。这其中有许多原因,蕴藏在神圣智慧的宝库之中,其中有一些已向我启示,其一如下:所有的战争,不论是怎样的内战,实际上都代表着天堂中教会状态的象征,并且存在着对应关系。凡是在圣言中记载的战争,都是如此,今日的所有战争亦是如此。圣言中所记载的战争,包括以色列人和各族民族之间的战争,如与亚摩利人、亚扪人、摩押人、非利士人、叙利亚人、埃及人、迦勒底人、亚述人的战争;每当以色列人(象征教会)背离了诫命和律例,堕入由这些民族所象征的各种恶中时,他们就会被这些民族所惩罚。例如,当他们因可憎的偶像崇拜而亵渎教会的圣物时,就被亚述人和迦勒底人所惩罚,因为亚述和迦勒底象征着对神圣事物的亵渎。至于与非利士人的战争所象征的意义,可参见《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第50-54节。
【4】当今世界各地的战争,也具有与圣言中战争类似的象征意义;因为在灵界中发生的一切,都与灵界中的事物相对应,而所有灵界的事物都关乎教会。在这个世界上,人们并不知道基督教世界中的哪些国家对应着摩押人和亚扪人,哪些对应着叙利亚人和非利士人,哪些又对应着迦勒底人和亚述人,以及其他与以色列人交战过的民族,但实际上确实有国家与这些民族相对应。然而,地上的教会实际处于什么样的状态,以及它所陷入的恶是什么,并且因这些恶而通过战争受到惩罚,这些在灵界中是完全看不见的,因为在这个世界中,人们只能看到外在的现象,而外在的现象并不构成教会本身。只有在灵界中,教会的内在本质才会显现出来,在那里,一切都按照各自的状态被结合在一起。这些在灵界中的冲突,与灵界中的战争相对应,双方的战争都在主的天命之下,以相应的方式被主所治理。
【5】战争在世界上是由主的天命所治理的,这一点属灵之人能够承认,但属世之人却不能。属世之人在因胜利而举行庆典时,或许会在膝上向上帝感谢祂赐予胜利,有时也会在战斗开始前以几句话祈祷;但当他回到自己本性时,却会把胜利归功于统帅的智慧,或归因于某个战斗中的策略、偶然事件,甚至是事先未曾想到却带来胜利的某些因素。
【6】天命,即世人所称的“运气”,甚至在最微小、最琐细的事情中都在起作用,这一点在前文第212节已有说明。如果你能在这些小事中承认天命,那么你必然也会在战争事务中承认它。战争中的成功与顺利,通常被人们称为“战争的运气”,而这其实就是天命,尤其体现在统帅的谋划和思考之中。尽管统帅当时或事后可能会把一切归功于自己的智慧,但他完全可以这样做,因为人在思想上拥有对天命赞同或反对的完全自由,甚至对上帝亦然;但他应当知道,自己的谋划和思考中丝毫没有出于自身的东西,一切要么来自天堂,要么来自地狱——来自地狱的是出于许可,来自天堂的是出于天命。
252 四、专注于自身和自然的人,当他凭自己的感知思考时,往往认为胜利源于人的智慧,而非天命,有时甚至觉得胜利与正义无关;他还会认为,无论指挥官是否正直,结果都不会有所不同。之所以会有这种看法,是因为人总是凭表象作判断,并常常偏袒某一方,并且能够通过推理为自己所偏袒的一方辩护。他并不知道,所谓“正义”在灵界中是以属灵的标准来衡量的,而在自然界中则是以自然的标准来判断的。而且,正义与胜利之间的联系,是通过过去与未来的种种关联而实现的,这些只有主才知晓。
【2】无论指挥官是正直还是邪恶,他的作为都不会有所不同,这是由于同样的原因,正如前文第250节所论证的:恶人和善人都能为社会带来功用,而且恶人有时比善人更为热情地去履行这些功用,尤其是在战争中,因为恶人在策划诡计时往往更加狡猾和精明,并且出于对荣耀的渴望,更以杀戮和掠夺那些被他认定为敌人的人为乐;而善人则只会出于谨慎和保卫的热忱行事,很少会以进攻和侵略为目的。这种情况就如同地狱的灵与天堂的天使:地狱的灵主动进攻,而天堂的天使则进行防御。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每个人都有权利通过防御来保护自己的祖国和同胞,哪怕是通过邪恶的指挥官来抵御外敌入侵,但没有理由时,不应主动树敌;若仅仅为了荣耀而主动挑起战争,这本质上就是魔鬼的行为,因为这源于对自身的爱。
对238节的解释
253 前面(第237节)已经解释了纯粹自然的人是如何用某些理由来反对天命的。现在要说明的是后面(第238节)提到的内容,这些内容涉及到世界上许多民族的宗教。这些宗教的存在,也常常被纯粹自然的人拿来质疑天命:他们会想,“既然天命的目标是从整个人类中建立天堂,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么多彼此不同的宗教,而不是只有一个真正的宗教呢?”(正如前面第27-45节所讨论的那样。)
但请听我说:无论一个人出生在哪种宗教,只要他承认上帝,并按照十诫的教导生活——比如不杀人、不奸淫、不偷盗、不作假见证——这样的人都可以得救。因为做这些坏事不仅违反宗教,也违背上帝。在这些人心中,既有对上帝的敬畏,也有对邻舍的爱。对上帝的敬畏,是因为他们认为做坏事就是得罪上帝;对他人的爱,是因为杀人、奸淫、偷盗、作假见证、贪恋他人的家产和配偶等行为,都是伤害他人。这样的人在生活中仰望上帝,也不伤害邻舍,因此会受到主的引导。被主引导的人,会根据自己所信的宗教被教导有关上帝和邻舍的知识。因为这样生活的人喜欢学习真理,而那些不这样生活的人则不喜欢。正因为他们喜欢学习,所以在死后成为灵时,天使也会继续教导他们,他们也乐于接受圣言中的真理。关于这些内容,可以参考《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第91-97节和104-113节。
254 一、当纯粹自然的人看到世界上有各种不同的宗教时,比如有些人完全不认识上帝,有些人崇拜太阳和月亮,还有些人崇拜偶像和雕像,他就会因此对天命产生怀疑。其实,那些基于这些现象而质疑天命的人,并不了解天堂中的奥秘,这些奥秘多得无法计数,而人类几乎一无所知。其中一个奥秘,就是人并不是直接从天堂受教,而是通过间接的方式获得教导,关于这个问题可以参考上文第154-174节。正因为人是间接受教,所以福音无法通过使者传到世界上每一个角落,但宗教却能以各种方式传递,甚至传播到世界最偏远的民族中,这一切都出于天命。实际上,没有任何人能凭自己获得宗教,而是通过他人获得——这些人自己,或通过其他人,都是通过传承,从圣言中得知:有上帝,天堂和地狱的存在,死后有生命,而且只有敬拜上帝才能获得幸福。
【2】宗教能够传播到全世界,最初是因为有古圣言,后来又有以色列人的圣言。关于这一点,可以参考《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第101-103节。而且,如果没有圣言,人们根本不会知道上帝、天堂和地狱、死后的生命,更不用说认识主了(见同书第114-118节)。
当一个民族拥有了宗教之后,主就会根据他们宗教的教义和信仰来引导他们。主还特别安排,使每种宗教中都包含类似十诫的基本道德律令,比如:要敬拜上帝,不可亵渎上帝的名,要守圣日,要孝敬父母,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那些把这些诫命当作神圣律法,并且因为宗教信仰而去遵行的民族,都会得救,这在上文第253节已经说明。实际上,大多数远离基督教的民族,也都把这些律法当作神圣的律法来看待,并且视为神圣。至于人只要按照这些诫命去生活就能得救,可以参考新耶路撒冷教义中关于十诫的教导,从头到尾都有论述。
【3】在天堂的奥秘中,还有这样一个重要内容:在主面前,整个天使的天堂就像是一个完整的人,这个人的灵魂和生命就是主自己。这位神性之人在所有方面都是“人”,不仅仅有外在的肢体和器官,也有更多的内在肢体和器官,甚至还包括皮肤、膜、软骨和骨骼。不过,这个人体中的这些部分并不是物质性的,而是灵性的。主还特别安排,那些没有机会听闻福音、只有宗教信仰的人,也能在这位神性之人——也就是天堂——中拥有属于自己的位置,他们就如同构成这个灵性之人皮肤、膜、软骨和骨骼的部分一样;而且他们同样能享有天堂的快乐。其实,无论一个人是在至高天使的喜乐中,还是在最低天使的喜乐中,这并不重要,因为每一个进入天堂的人,都会进入自己内心最极致的快乐;他无法承受更高层次的喜乐,否则会因此而感到窒息。
【4】这可以打个比方,就像农夫和国王之间的区别:农夫穿着用粗羊毛做的新衣服,坐在桌前,桌上有猪肉、牛肉、奶酪、啤酒和白兰地,他也能感到非常快乐。如果让他像国王一样,穿上紫色、丝绸、金银的华服,面前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美味佳肴和名贵的美酒,他反而会觉得不自在,甚至内心痛苦。由此可见,无论是在天堂的最低层还是最高层,每个人的幸福都是在他自己所处的层次中;同样地,那些生活在基督教世界之外的人,只要他们因为宗教信仰而避恶如避开抵挡上帝的罪,他们也能获得属于自己的天堂福乐。
【5】实际上,完全不知道上帝的人很少。如果这些人过着道德的生活,在死后会由天使教导,使他们在原有的道德生活基础上接受属灵的内容,这一点可以参考《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第116节。同样,那些敬拜太阳和月亮、认为上帝在其中的人,因为他们不知道其它的真理,所以这不被算作他们的罪。正如主所说:“如果你们是瞎眼的”,也就是说,如果你们不知道,就没有罪(《约翰福音》9:41)。其实,更多的人是在崇拜偶像和雕像,甚至在基督教世界中也有。这当然属于偶像崇拜,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如此;有些人只是把雕像作为激发他们思考上帝的媒介——因为来自天堂的流注使每个承认上帝的人都渴望见到祂,但有些人无法像内在属灵的人那样将思维提升到超越感官的层次,所以他们通过雕像或形象来唤起对上帝的思念。那些这样做,但并不把雕像本身当作上帝来崇拜的人,如果他们还能按照宗教信仰遵守十诫的诫命,他们同样可以得救。
【6】由此可以看出,因为主希望所有人都能得救,所以祂也安排了,只要一个人生活良善,就能在天堂中拥有属于自己的位置。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完整的人,因此天堂与人身上的每一个部分都有相应的对应关系;在天堂中,也有一些人对应于人的皮肤、膜、软骨和骨骼。关于这些内容,可以参考1758年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第59-102节,以及《天堂的奥秘》第5552至5569节;同时也可以参见本书第201-204节。
255 二、当一个纯粹属自然的人看到穆罕默德宗教(伊斯兰教)被如此多的帝国和国家接受时,他会据此质疑天命。伊斯兰教比基督教被更多国家接受,这可能会让那些思考天命、并且相信只有出生在基督教国家、只有在有圣经、通过圣经认识主的人才能得救的人感到困惑。然而,对于那些相信一切都在天命之中的人来说,伊斯兰教的广泛传播并不会让他们困扰。他们会进一步探究其中的原因,并且会发现,原因在于伊斯兰教承认主是上帝之子,是最有智慧的人,是最大的先知,祂降临世间教导人类。而且,大多数穆斯林认为主比穆罕默德更伟大。
【2】为了让人们充分明了,伊斯兰教的兴起是出于主的天命,旨在消除许多民族的偶像崇拜,接下来将对此做简要论述。因此,首先需要探讨偶像崇拜的起源。在伊斯兰教出现之前,偶像崇拜在全世界范围内普遍存在。这是因为,在主降临之前,所有的教会都是代表性的教会。以色列教会也是如此:会幕、亚伦的祭司服饰、各类祭祀、耶路撒冷圣殿中的一切,以及律法中的各项规定,都具有代表意义。在古代,人们掌握了“对应关系”的知识,这正是代表性的知识,是古代智者们的重要学问,尤其在埃及得到了高度发展,因此产生了象形文字。凭借这种知识,人们能够理解各种动物、树木、山丘、河流、泉水,以及太阳、月亮、星辰等都代表着什么。由于他们的全部敬拜都是代表性的,建立在各种对应关系之上,所以他们常在山丘、树林和花园中进行敬拜,也会将泉水视为圣地,并在敬拜上帝时面向东方的太阳。此外,他们还雕刻马、牛、犊、羊,甚至鸟、鱼、蛇等,将这些按照教会属灵事物所象征的顺序,安放在家中或其他地方。类似物品也被安放在他们的圣殿中,以唤起他们对神圣事物的记忆。
【3】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对应关系”的知识被遗忘后,后世的人们开始直接崇拜那些雕刻的偶像,把它们本身当作神圣之物,却不知道他们的远祖从未把这些物品本身视为神圣,而只是因为这些物品按照“对应关系”代表并象征着神圣的事物。正是这样,偶像崇拜逐渐产生,并蔓延至整个世界,无论是亚洲及其诸岛,还是非洲和欧洲。为了铲除所有这些偶像崇拜,主的天命促成了一种新宗教的兴起,这一宗教适应东方民族的性情,并且包含了新旧约圣经中的一些内容,教导说主曾降临世界,是最伟大的先知、最有智慧的人,也是上帝之子。这一宗教是通过穆罕默德建立的,因此被称为“穆罕默德宗教”(即伊斯兰教)。
【4】这一宗教(即伊斯兰教)是出于主的天命而被兴起的,并且如前所述,适合东方民族的性情。其目的是为了消除众多民族的偶像崇拜,并在他们进入灵界之前,使他们对主有一定的认识。如果这宗教没有被那么多国家接受,也无法根除偶像崇拜,那就说明它本身并不适合他们的思想和生活方式。之所以东方民族没有承认主为天地的上帝,是因为他们承认宇宙的创造者为上帝,却难以理解祂会降临世界并取上人性——正如许多基督徒也难以理解这一点,因此他们在思维中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开,把祂的神性视为与天父同在天上,而对祂的人性则无所知。
【5】由此可以看出,伊斯兰教同样是出于主的天命而兴起的。而所有属于这一宗教的人,只要他们承认主是上帝之子,并且按照十诫的教导生活,远离恶事视其为罪,就会进入所谓的“穆罕默德天堂”。这个天堂也分为三个层次:最高、中间和最低。在最高的天堂中,是那些承认主与天父为一、并因此承认祂为唯一真神的人;在中间的天堂中,是那些摒弃多妻,只与一位妻子生活的人;在最低的天堂中,则是那些刚刚开始接受信仰的人。关于这宗教的更多内容,可以参见《最后的审判(续)》和《灵界》(第68-72节),其中有关于穆斯林和穆罕默德的论述。
256 三、当纯粹属自然的人看到基督教只存在于世界上那被称为欧洲的一小部分地区,并且在欧洲内部还分裂成许多派别时,便会质疑天命的存在。基督教之所以只存在于欧洲的一小部分地区,是因为它并不适合东方民族的性情;而伊斯兰教则是一种混合型宗教,更适合东方民族,正如上文所论述。不适合的宗教是不会被接受的。例如,那些长期实行一夫多妻制的民族,不会接受禁止多妻的宗教律法,反而会加以排斥;基督教的某些其它规定也是如此。
【2】无论世界上接受圣言的是少数地区还是多数地区,这并不重要,只要有一些民族拥有圣言即可。因为正是通过这些民族,那些在教会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能获得属灵的光明,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论教义之圣经篇》第104-113节中已作说明。令人惊奇的是,凡是虔诚诵读圣言、并以圣言敬拜主的地方,主和天堂就同在其中。原因在于,主就是圣言,而圣言即为神性真理,这正是天堂的本质。因此主说:“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马太福音》18:20)
因此,欧洲人在世界许多地方都可以这样对待圣言,因为他们的贸易遍及全球,无论身在何处,都有人在诵读圣言,或根据圣言进行教导。这看似难以置信,但却是真实的。
【3】基督教之所以会分裂,是因为它源自圣言,而圣言完全是以对应的方式写成的。这些对应在很大程度上只是表面上的真理,其中却蕴藏着真正的真理。由于教会的教义必须从圣言的字面意义中汲取,而字面意义本身具有多重象征,因此教会中不可避免地会在对圣言的理解上产生争论、分歧和异议,但这种分歧并不涉及圣言本身,也不涉及主的神性。因为无论在哪里,人们都承认圣言是神圣的,也承认主具有神性,而这两点正是教会的根本。因此,那些否认主神性的人(即所谓的苏西尼派)会被逐出教会;而那些否认圣言神圣性的人,则不被视为基督徒。关于圣言,我还将补充一些值得注意的事实,从中可以得出结论:圣言在内在层面上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并且在最深处就是主自己。
【4】当某个灵界的灵打开圣言,并用圣言擦拭自己的脸或衣服时,他的脸或衣服仅凭擦拭就会像月亮或星星一样明亮发光,这一现象在所有被他触及的人面前都能看到。这证明了世界上没有什么比圣言更为神圣的事物。至于圣言完全是以对应写成的,可参见《新耶路撒冷论教义之圣经篇》第5-26节。教会的教义必须从圣言的字面意义中汲取,并且应以字面意义加以证实,可参见同书第50-61节。异端可以从圣言的字面意义中被引申出来,但去加以证实则是有害的,可参见第91-97节。教会之所以存在于圣言,并且教会的本质取决于其对圣言的理解,可参见第76-79节。
257 四、纯粹自然的人之所以反对天命,是因为在许多接受基督教信仰的国家中,有些人把神圣权能归于自己,并希望被像上帝一样崇拜,甚至有人向死去的人祈祷。他们虽然声称自己没有僭取神圣权能,也不愿被当作上帝来崇拜,但他们却说自己能够开启或关闭天堂、赦免或保留人的罪,因此能够拯救或定罪人,而这些行为正是神性的本质。事实上,天命的唯一目的,是为了人的重生与拯救;这是天命在每个人身上持续不断的工作。而拯救只能通过承认主的神性,并信靠主的作为,同时人在生活中按照主的诫命去行,才能实现。
【2】谁看不出来,这正是《启示录》中所描写的巴比伦,也是众先知书中多次提到的巴别?这同样就是《以赛亚书》第十四章所说的路西弗。正如该章所言:
你要提这诗歌,论巴比伦王说……(《以赛亚书》14:4)
我要兴起攻击他们…并且必从巴比伦剪除名号、余种、子孙、后裔。(《以赛亚书》14:22)
由此可知,这里的巴别就是路西弗。关于他,经上这样描述:
明亮之星,早晨之子啊,你何竟从天坠落!你这攻败列国的,何竟被砍倒在地上!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天上,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上帝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在北方的极处。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上者同等。”(《以赛亚书》14:12-14)
他们向死去的人祈祷,并请求他们施以援手,这是众所周知的。这里之所以说“祈祷”,是因为这种祈祷已被教皇的诏书所确立,并通过特利腾大公会议的法令加以确认,法令中明确规定应当向他们祈祷。然而,谁不知道只有上帝才应当被祈祷,而不是任何死去的人呢?
【3】但现在有人会问,主为何允许这样的事发生。主之所以允许,是出于一个目的,就是救赎,这一点无可否认。众所周知,若没有主,就没有救赎;既然如此,主必须从圣言中被宣讲,并借此使基督教会得以建立。然而,这只有通过那些率先行动的人才能实现,他们出于热忱去做这件事;而能这样做的,只能是那些以自己的爱为火热动力、仿佛以热忱为激情的人。正是这种火热最初激发他们去宣扬主、教导圣言;因此在他们最初的状态下,路西弗被称为“早晨之子”。但当他们看到可以借着圣言和教会的圣事掌权时,他们那最初激发他们去宣讲主的自爱之情便从内心爆发出来,并最终发展到极点,以至于他们将主的一切神圣权柄据为己有,丝毫不留余地。
【4】这件事无法被主的天命所阻止,因为如果阻止了,他们便会宣称主不是上帝,圣言也不是神圣的,并使自己成为苏西尼派或阿里乌派,从而彻底摧毁整个教会。然而,无论这些领袖如何,教会依然在其下属的民族中存续。因为所有属于这一宗教的人,只要他们敬拜主,并避恶如罪,都能得救。因此,甚至在灵界中,也有许多来自这一宗教的天使群体。此外,主也安排了一支民族,他们未曾屈服于这种统治的枷锁,并且拥有神圣的圣言。这一民族就是高贵的法国民族。那么,发生了什么呢?
【5】当自爱将权力提升至与主的宝座齐平时,它便将主移除,并将自己置于其上。这样的自爱,即所谓的路西弗,不可能不亵渎圣言和教会的一切神圣之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主通过祂的天命采取了措施,使他们转离对祂的敬拜,而去呼求已故之人,向他们的雕像祷告,亲吻他们的骨骸,跪拜他们的坟墓,禁止阅读圣言,将神圣的敬拜置于大众无法理解的弥撒中,并以金钱出售救恩。因为如果他们不这样做,就会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神圣之物。正如在前一段中所示,只有那些知晓圣物的人才会亵渎它们。
【6】为了避免他们亵渎至圣的圣餐,主通过祂的天命安排,使他们将圣餐分割,将饼分给民众,而自己饮用酒。因为在圣餐中,酒象征神圣的真理,而饼象征神圣的良善。但当二者被分割时,酒便象征被歪曲的真理,饼则象征被亵渎的良善。此外,他们还将圣餐变得完全属肉体和物质化,并将此作为宗教的核心。凡是用心留意这些事情,并在某种心灵的启示中进行思考的人,都能看见主天命的奇妙之处——如何保护教会的神圣之物,拯救所有能够得救的人,并如同从火灾中救出那些愿意被拯救的人一般。
258 五、纯粹自然之人会因以下事实而反对天命:在那些宣称信奉基督教的人中,有些人将得救寄托于他们心中所思和口中所说的某些话语,而不是寄托于他们所行的善事。这些人正是那些认为唯独信仰能带来救赎,而不需要仁义生活的人,因此,他们将信仰与仁义分离。关于这一点,《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中已经阐明,这些人被圣言中的“非利士人”“龙”和“公山羊”所象征。
【2】这种教义之所以被允许存在,源于主的天命,这是为了避免亵渎主的神性和圣言。主的神性不会因他们的教义而被亵渎,因为他们将救赎寄托于以下话语:“愿父上帝因子怜悯我们因子为我们受了十字架的苦并为我们成全了代赎。”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并未直接接触主的神性,而是接触主的人性,而他们并未将此人性视为神性。此外,圣言也未因此被亵渎,因为他们并未关注圣言中提及的仁爱、仁义、行动和善行之处;他们声称,这一切都包含在他们对这些话语的信仰之中。那些支持这种信仰的人会对自己说:“律法并不定我的罪,因此罪恶对我无害;善行也不能拯救我,因为从我而来的善行并非真正的善行。”因此,他们就如同那些对圣言的真理一无所知的人,因而无法亵渎圣言。
然而,那些支持这种话语信仰的人,只有出于自爱的骄傲和自我聪明的傲慢才会这样做;这些人内心并非真正的基督徒,而只是想表现得像基督徒而已。
接下来将说明,主的天命如何持续运作,以拯救那些将信仰与仁义分离并将其作为宗教的人。
【3】出于主的天命,尽管这种信仰已成为一种宗教,每个人仍然知道并被教导,不是这种信仰使人得救,而是与信仰结合为一的仁义生活使人得救。在所有接受这一宗教的教会中都教导说,除非人审视自己,看到自己的罪,承认这些罪,悔改,远离这些罪,并开始新的生活,否则就没有救赎。这些教义以极大的热忱被宣读给所有准备参加圣餐的人,并补充说,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将神圣与亵渎混杂在一起,并将自己置于永恒的定罪之中。甚至在英格兰,还教导说,如果不这样做,魔鬼就会像进入犹大一样进入他们,并毁灭他们的灵魂和身体。由此可见,在那些接受唯信称义的教会中,每个人仍然被教导要将罪恶视为罪并加以逃避。
【4】此外,每一个出生为基督徒的人都知道,恶应被视为罪并加以逃避,因为十诫被交到每个男孩和女孩的手中,并由父母和教师教授。同时,王国中的所有公民,尤其是普通民众,仅凭记忆中诵读的十诫,就会被牧师询问他们对基督教信仰的了解,并且也被告诫要实践十诫中所教导的事。此时,没有任何主教会说,他们不在这律法的约束之下,或说他们无法遵守这些律法,因为他们无法从自己行出任何善事。
在整个基督教世界中,亚他那修信经也被普遍接受,并且信经最后所说的内容也被承认,即主将来要审判活人和死人,届时,那些行善的人将进入永生,而那些作恶的人将进入永火。
【5】在瑞典,尽管接受了唯信称义的宗教,但也明确教导不存在与仁义分离或没有善行的信仰。这一点清楚地体现在一种附录性纪念文献中,该文献被插入所有《诗篇》书卷中,名为《不悔改者的障碍或绊脚石》。其中有如下文字:
那些在善行中富足的人,表明他们在信仰中也是富足的,因为当信仰是能够带来救赎的信仰时,它通过仁义而发挥作用。事实上,称义的信仰绝不会是孤立的或与善行分离的,就如同不会有不结果的好树、没有光和热的太阳、以及没有湿润的水一样。
【6】以上这些内容被引用,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尽管唯信称义的宗教被接受,但仁义的善行,也就是善工,依然随处被教导。这是出于主的天命,以免普通民众因这一信仰而被误导。
我曾在灵界多次与路德交谈,听他说他起初宣扬唯信,并发誓捍卫这一信仰。他还说,当他确立这一教义时,曾受到主的天使的警告,不要这样做。但他自己考虑到,如果不排斥善工,就无法与天主教信仰分离。因此,他违背了警告,确立了这一信仰。
259 六、纯粹自然之人以基督教世界中的诸多异端为由,反对天命。他们可能会这样想:如果天命在最细微之处都是普遍的,并且以所有人的得救为目标,那么祂应该使整个世界只有一种真正的宗教,而不是分裂成各类宗教,更不该被各种异端所撕裂,例如贵格派、摩拉维派、重洗派等。
然而,请运用理性,若可能的话,深入思考:人是否能够在未经改造之前得救?人天生充满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这些爱本身并不包含对上帝的爱或对邻舍的爱,除非是为了自己的缘故。正因如此,人也天生倾向于各种恶行。在这些爱中,有多少真正的爱或怜悯呢?难道它们不会导致欺骗他人、亵渎他人、憎恨他人甚至杀害他人,与他人的妻子通奸,在复仇时对他人施暴,心中渴望成为至高无上的存在,占有他人所有的财物,并将他人视为卑贱和毫无价值吗?难道一个人若要得救,不是首先必须从这些恶行中被引离,从而得到改造吗?
这不能在没有遵循多种法则的情况下完成,而这些法则正是天命的法则。关于这一点,前文已经多次说明。这些法则大多为人所不知,但它们却是圣爱与圣智的结合。主不能违背这些法则,因为违背它们就意味着毁灭人类,而非拯救人类。
【2】请逐条审视前文提到的天命的法则,进行对比,你将明白其中的道理:
根据这些法则,天堂的流注并非直接进行,而是通过圣言、教义和讲道间接实现的。并且,为了使圣言成为神圣的,它必须完全以纯粹的对应关系书写。因此可以推断,分歧和异端是不可避免的,而对这些分歧和异端的容许也符合天命的法则。
不仅如此,当教会将其核心内容建立在纯粹属于理智的事物上(即教义),而不是建立在意志(即生活行为)之上时,教会就会陷入一种危险的状态:人凭借理智完全处于黑暗中,像盲人一样到处碰壁,甚至跌入陷阱。
因为意志应当通过理智来“看见”,而非理智通过意志来“看见”。换句话说,生活及其爱应当引导理智去思考、说话和行动,而不是反过来。如果反过来,理智就可能因邪恶甚至魔鬼般的爱,从感官接触到的一切中抓取任何东西,并将其强加于意志去执行。
从这些论点可以看出,分歧和异端的来源究竟是什么。
【3】然而,天命一直在预备,使得每个人无论在理智上陷入何种异端,只要他能够避免将恶当作罪行来犯,同时不在自己内心确认异端的伪谬,就仍然能够被更新和得救。因为通过避免恶行如同罪行,意志得以更新,而通过意志,理智也得以更新,从而从黑暗进入光明。
教会有三个核心要素:对主之神性的承认、对圣言之神圣的承认,以及被称为仁义的生活。根据生活(即仁义)的状态,每个人的信仰也不同;生活的性质可以从圣言中得知,而更新和得救则来自主。
如果这三个要素作为教会的核心,那么理智上的分歧就不会分裂教会,而仅仅是使其多样化,就像光在美丽的物体上变幻出不同的颜色,又如不同的宝石使王冠更加华美。
260 七、纯粹自然之人以犹太教的持续存在为由反对天命。
他们认为,犹太人在许多世纪之后仍未悔改,即便他们与基督徒生活在一起;例如,他们根据圣言中的预言,既不承认主,也不认主为弥赛亚,反而认为弥赛亚会将他们带回迦南地。他们始终坚持否认主,却依然得享生活。
然而,那些这样思考并因此质疑天命的人并不知道,在圣言中,“犹太人”象征所有属于教会并承认主的人;而“迦南地”则象征主的教会。
【2】他们始终坚持否认主,是因为他们的本性使然:如果他们接受并承认主的神性以及祂教会的神圣,他们将亵渎这些圣物。因此,主关于他们说:
主叫他们瞎了眼,硬了心,免得他们眼睛看见,心里明白,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约翰福音》12:40;参《马太福音》13:14;《马可福音》4:12;《路加福音》8:10;《以赛亚书》6:9-10)。
这里提到“免得他们回转过来,我就医治他们”,是因为如果他们回转并被医治,他们将亵渎神圣。而根据天命的律法(参221-233节),任何人若不能自始至终持守真信仰与仁义的良善,便不会被主引入其内在;因为若被引入,他们将亵渎神圣。
【3】犹太民族被保留下来,并散布于世界各地,这是因为他们拥有以其原始语言书写的圣言,而他们比基督徒更视圣言为神圣。而圣言中的每一部分都包含主的神性,因为它是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的结合,这二者从主而出。因此,通过圣言,主与教会之间得以联结,天堂也因此得以临在。正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第62-69节)中所阐明的那样,凡虔敬诵读圣言的地方,主与天堂的临在就在那里。这便是天命的目的,因而犹太民族得以被保留并散布于世界各地。
对239节的解释
261 以上内容正是前文(第238节)提到的,通过这些,自然之人能够确认或强化其对天命的反对意见。接下来是前文(第239节)提到的其它内容,这些内容同样可以成为自然之人反对天命的依据,并可能对他人的思想产生影响,激发某些疑问。这些内容如下:
262 一、基督教世界普遍信奉一位上帝,却在三个位格中,这实际上是信仰三位上帝;至今还未了解上帝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在这个“一”,这个独“一”的上帝就是主。思考天命的人可能会质疑:难道三个位格不是三位上帝吗?尤其当每个位格本身都被视为上帝时?谁能不这样认为呢?甚至谁会不这样认为呢?连亚他那修也无法避免这样的逻辑,因此他在自己命名的信仰宣言中写道:“虽然我们必须根据基督教真理承认每个位格都是上帝和主,但根据基督教信仰,不允许说或称呼三位上帝或三位主。”这话的意思无非是,我们应该承认三位上帝和三位主,但却不被允许公开说或称呼三位上帝和三位主。
【2】谁能真正理解一个上帝,却不是一个位格呢?如果有人说可以,只要想到三者共享一个本质,但这样一来,谁能从中理解到别的呢?难道不会只是认为三者非常和谐一致、彼此同意,但仍然是三位上帝吗?如果再深入思考,人不禁会问:无限的神性本质怎么可能被分割?又怎么可能从永恒中“生出”另一位,再从这两位中“产生”第三位呢?如果有人说,这些事情必须相信,不要去深究,但谁能对自己要求相信的事物完全不加思考呢?否则,信仰的真正认识又从何而来呢?难道不是因为对上帝作为三个位格的思考,才产生了苏西尼主义和阿里乌主义吗?事实上,这些思想在比你想象的更多的人心中占据着主导地位。
对一位上帝的信仰,并且这唯一的上帝是主,才真正构成了教会的基础;因为在祂里面就是圣三一。关于这一点的详细说明,可以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头到尾找到答案。
【3】但今天,人们是如何看待主的呢?是否真正认为祂既是上帝,也是人?祂作为上帝,是从耶和华父受孕的;作为人,是从童贞女马利亚而生的。是否有人意识到,祂的上帝性与人性在祂里面完全合一,如同灵魂和身体结合为一体那样?又有谁知道这一点呢?如果你去问教会的神学家,他们可能会告诉你,他们并不了解。然而,这其实是整个基督教世界普遍接受的教义,其内容是这样的:
“我们的主耶稣基督,上帝的儿子,既是上帝也是人;虽然祂既是上帝也是人,但祂不是两个,而是一位基督。祂是一位,因为祂将神性与人性结合在一起;祂完全是一位,因为祂是一个位格;正如灵魂与身体结合成一个人那样,上帝与人也结合成一个基督。”——这就是亚他那修信经的核心内容。
他们之所以不知道这些,是因为当他们读到这些话时,并没有把主看作上帝,而只是把祂当作一个普通的人来看待。
【4】如果你问同样的问题:“你们知道主是从谁受孕的吗?是从父上帝,还是从祂自己的神性?”他们会回答:“从父上帝”,因为这是符合圣言的教导。那么,难道父上帝与主不是如同灵魂与身体那样完全合一吗?谁会认为主是从两个神性受孕的呢?如果祂是从祂自己的神性受孕的,那么祂的神性岂不是祂的父吗?
如果你进一步问:“你们对主的神性和人性有什么看法?”他们会回答:“主的神性来自父的本质,而祂的人性来自母亲的本质;祂的神性与父同在。”如果你接着问:“那么祂的人性在哪里呢?”他们将无法作答。
这是因为在他们的观念中,他们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离开来,把祂的神性等同于父的神性,而将祂的人性视为与普通人性无异。他们没有意识到,这种分离实际上也将祂的灵魂与身体分离开来。而他们也没有看到其中的矛盾:如果主仅仅从母亲而生,那么祂不过是一个理性的人,而不可能是上帝。
【5】由于人们对主的人性抱有一种固定的观念,认为祂的人性与普通人的人性相同,因此基督徒很难被引导去理解“神性的人性”的概念。即使有人告诉他们,主的灵魂或生命从祂受孕之时起就是耶和华本身,他们仍然难以接受。
现在,请你集合所有的理由并深思:除了唯一的主以外,宇宙中是否还有其他的上帝?主里面包含祂自己的神性(即所谓的父)、神性的人性(即所谓的子)、以及神性之发出(即所谓的圣灵)。因此,只有一位上帝,祂的位格与本质完全合一,而这位上帝就是主。
【6】如果你坚持认为,主在福音书提到了三位:“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马太福音》28:19);那么需要明白,主之所以这样说,是为了表明,现今已经得荣耀的主里面,圣三一已经完全存在。这一点可以从前后文中清楚看出:在前一节经文中,主说:“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在后一节经文中,主又说:“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由此可见,这里完全是在讲主自己,而不是三位不同的存在。
【7】现在我们来探讨天命:为什么神允许基督徒敬拜一位在三个位格之下的上帝,这实际上等同于敬拜三位上帝?并且直到现在,他们还没有认识到:上帝在位格和本质上都是一,“三”在这个“一”,这个独“一”的上帝就是主。这并非主的过错,而是人的问题。主已经在祂的话语中明确教导了这一点,这可以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的所有引用中得到证实。此外,主也在所有教会的教义中教导过,祂的神性与人性并非两个独立的实体,而是如同灵魂与身体一样完全合一的一个位格。
【8】关于人们将主的神性与人性分开,并认为祂的神性与耶和华父的神性相等,而祂的人性却等同于普通人的人性,这背后的根本原因在于:教会在初期兴起后逐渐堕入了“巴比伦主义”,即将主的神圣权能转移到教会自身。然而,为了掩盖这一点,他们不称这种权能为“神圣”,而是称之为“人类的权能”,因此将主的人性降格为与普通人的人性无异。
后来,在教会改革时期,信仰被单独视为唯一的救赎手段,即相信天父因子而怜悯人类。在这样的信仰体系下,人们无法将主的人性视为与普通人不同,因为他们的观念是基于一种外在的信仰,而不是对主的内心承认。
之所以人们无法真正认识主的人性,是因为除非他们按照主的诫命生活,否则没有人能够接近主,并从内心承认祂为天地的上帝。在灵性世界中,每个人都必须如实表达自己的思想,因此,只有那些在世时以真正基督徒的方式生活过的人,才能在那里提及“耶稣”的名字。这是主之天命的一部分,以防止祂的圣名遭到亵渎。
263 为了让上述内容更加明晰,我补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的相关内容(第60和61节),如下所述:
根据教义,主内的神性与人性并不是两个分开的实体,而是一个完整的位格,并且完全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结合一样。这一点从主亲口所说的许多话中可以明确看出,例如:“我与父原为一;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凡我所有的,都是父的;我在父里面,父也在我里面;万事都交在我的手中;所有的权柄都赐给了我;我是天地的上帝;信我的人得永生,不信我的人,上帝的愤怒常在他身上。”此外,主的神性与人性都被提升到天上,并且祂就这两方面“坐在上帝的右边”,这意味着祂是全能的。还有许多从圣言中引用的内容,讨论祂的神性人性,这些都充分证明:上帝无论在位格还是本质上都是一位,而圣三一就在祂之中,而这位上帝就是主。
【2】这些关于主的教义如今首次被公开,是因为《启示录》(第21和22章)中预言了一件事:在旧教会结束时,将建立一个新教会,而在这个新教会中,这些教义将是核心内容。这个新教会就是《启示录》中所指的“新耶路撒冷”,只有那些承认主为天上与地上的唯一上帝的人才能进入。因此,这个教会被称为“羔羊的新妇”。我还可以宣告,整个天堂只承认主为唯一的上帝,并且那些不承认主的人无法进入天堂;因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是因主而存在的。
这种对主的承认源于爱与信仰,使人们得以“在主里面”,而主也“在他们里面”。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的:“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14:20);又如主在同一福音中说:“你们要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人若不常在我里面,就像枝子被丢在外面”(15:4-6);以及:“使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合而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他们完完全全地合而为一”(17:22-23)。
【3】之所以这些教义在此前未能从圣言中被看见,是因为即使当时被看见了,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最后的审判尚未完成。在审判之前,地狱的力量超过了天堂的力量;而人处于天堂与地狱之间的中间状态。因此,如果这些教义在此前被揭示,魔鬼,也就是地狱,将会从人们的心中夺走它们,并进一步亵渎它们。然而,这种地狱力量的状态已通过最后审判被完全摧毁,而现在审判已经完成。因此,现在任何愿意接受启发并追求智慧的人都能够做到这一点。
264 二、关于天命,可能会引发疑问:为什么直到现在人们才知道圣言的每一部分都包含灵义,并且它的神圣源于此?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一真理现在才被揭示?”或者“为什么是通过某个人,而不是通过教会的某位首领来揭示?”然而,无论是通过教会的首领还是首领的仆人,这都取决于主的美意;主完全知道每个人的本质,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
至于圣言的灵义为何未能更早揭示,其原因有二:第一,如果更早揭示,教会可能会亵渎这一意义,从而亵渎圣言的神圣。第二,在最终审判完成之前,主尚未揭示真正的真理,而这些真理包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之中。最后审判完成后,主开始建立新的教会,这个教会就是圣言中所指的“圣城新耶路撒冷”。这些原因需要进一步逐一探讨。
【2】首先,圣言的属灵意义之所以没有更早揭示,是因为如果更早揭示,教会可能会亵渎这一意义,从而亵渎圣言的神圣。教会在建立后不久便演变为巴比伦和非利士的状态。巴比伦虽然承认圣言,但却轻视它,声称圣灵在他们的最高审判中给予的启示与对先知的启示相同。他们承认圣言是因为主对彼得的话确立了代理权,但仍然轻视它,因为二者不一致。因此,圣言被从大众中取走,藏于修道院中,只有少数人阅读。如果圣言的属灵意义被揭示,其中包含主以及所有天使的智慧,那么圣言将被亵渎,不仅在字面意义上如此,而且在其内在意义上也是如此。
【3】非利士象征脱离仁义的信仰,这种信仰也会亵渎圣言的属灵意义,因为它将救赎寄托于人们所思想和言说的某些词句,而不是寄托于他们实际所行的良善,如此前所示。如此一来,它将那些本不具有救赎能力的事物视为救赎的来源,并且进一步排除对信仰内容的理解。那些坚持这种信仰的人,与圣言属灵意义中蕴含的光明毫无关系——难道他们不会将光明转化为黑暗吗?既然自然意义已经被转化为黑暗,那么属灵意义又怎会避免同样的命运?那些坚持脱离仁义的信仰并认为仅靠此信仰即可称义的人,是否愿意了解生命的良善、对主的仁爱、对邻舍的仁义、仁义的良善、良善的行为,甚至信仰的本质及构成信仰的纯正真理?他们撰写大量书籍,仅仅为了证明他们所谓的信仰;而所有这些刚刚提到的事物,他们都声称已经包含在这种信仰之中。这些都表明,如果圣言的属灵意义更早揭示,那么将会如主在《马太福音》中所言:
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你里面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马太福音》 6:22-23)
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眼睛”象征着理解。
【4】另一个原因是:主并没有提前揭示出真理的本质,这些真理包含在圣言的属灵意义中,而新的教会——即通过”圣耶路撒冷“所理解的——将由主来建立。在《启示录》中,主预言了在最后的审判完成后,真理的本质将被揭示,新的教会将被建立,属灵意义将被揭示。在《最后的审判》及其续篇中,已经显示了最后的审判已完成;并且这在《启示录》中通过“天地将要过去”(21:1)来理解。真理的本质将被揭示,在《启示录》中通过以下话语预言:”坐在宝座上的说:看哪,我将一切都更新了!“(《启示录》21:5;19:17,18;21:18-21;22:1,2)。
属灵意义将被揭示(《启示录》19:11-16):这通过“白马”来理解,骑在上面的被称为“上帝的道”,即“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关于此,请参见《白马》这本小册子)。“圣耶路撒冷”被理解为新的教会,将由主来建立关于这一点,请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第62-65节),其中对此有所展示。
【5】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圣言的属灵意义必须为新的教会而被揭示。这新的教会将只承认并敬拜主,将圣言视为神圣,将热爱神圣的真理,并拒绝与仁义分离的信仰。关于圣言属灵意义的更多内容,请参阅《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第5-26节及以下)。其中详细阐明了以下内容:
什么是属灵意义(第5-26节);属灵意义存在于圣言的每一部分和每一细节中(第9-17节);圣言之所以是神圣启示并在每一字句中都是神圣的,正是因为属灵意义(第18,19节);属灵意义至今仍是未知的,并且为何之前未被揭示(第20-25节);属灵意义今后不会被授予任何人,除非他在主的带领下处于真理的本质之中(第26节)。
【6】由此可以清楚地看出,圣言的属灵意义直到本世纪才因主的天命向世人显明。而在此之前,这一意义被保留在天堂的天使之中,他们从中汲取智慧。这一属灵意义在摩西之前的古人中是已知的,并且被他们所实践。然而,由于他们的后代将“对应关系”(即他们的圣言和宗教赖以建立的核心元素)滥用,转变为各种偶像崇拜,而埃及人甚至将其用于巫术,因此根据主的天命,这一意义被封闭起来:首先是在以色列的子孙中,其次是在基督徒中。关于这些原因,上文已有提及。而如今,这一属灵意义首次为主的新教会而被揭示。
265 三、针对天命,有人可能会提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直到现在,人们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中,从开篇到结尾都得到了充分证明;同时,也论述了为什么与仁义分离的信仰是阻碍这一真理被接受的主要原因。
之所以说人们不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是因为几乎所有人对此一无所知,但实际上,每个人内心深处都对此有所认知(参258节)。这种无知的主要原因在于,与仁义分离的信仰抹杀了这一真理。因为这种信仰教导说,唯有信仰才能使人得救,而善行或仁义之善无关紧要;此外,还声称人们已经脱离律法的束缚,进入了自由的状态。
那些多次听到这些教义的人,往往不再关注生活中的恶行或善行。由于人性本身倾向于接受这些教义,一旦接受,人们便不再关心自己生活的道德状态。这正是为什么“避恶如罪”这一真理至今鲜为人知的原因。
【2】关于“避恶如罪”这一真理,我在灵界中得到了启示。我向超过一千名从世间而来的灵询问,是否知道“避恶如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他们的回答是,他们对此一无所知,并认为这是某种全新的、从未听闻过的教义。然而,他们确实听说过,人无法凭自己行善,并且他们已经脱离了律法的束缚。
当我进一步问他们:“难道你们不知道,人应该自我省察,看到自己的罪,进行悔改,然后开始新的生活?否则,罪不会被赦免,而如果罪不被赦免,人就无法得救。而这些教导,在你们每次领受圣餐时都会被大声宣读。”他们回答说,他们并未留意这些教导,而只关注这样一种观念:通过圣餐的仪式,他们的罪得到了赦免,而其它一切事情则由信仰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
【3】我再次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教导自己的孩子学习十诫?是为了让他们明白哪些恶事是罪恶,从而避开这些罪恶吗?还是仅仅让他们知道并相信这些恶事的存在,却不去实际遵守?如果是这样,为什么现在却说这是一个全新的教义呢?”对此,他们只能回答说,他们知道这些教导,但实际上却仿佛不知道。因为在行为上,他们从未将这些诫命付诸实践。例如,当他们犯奸淫时,并未想到第六条诫命;当他们暗中偷窃或欺诈时,也未想到第七条诫命,等等。他们更不会意识到,这些行为不仅违背了神圣律法,同时也是对上帝的冒犯。
【4】当我引用教会的教义和圣言中明确的内容,证明“避恶如罪”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并且一个人的信仰与他避开邪恶和厌恶邪恶的程度息息相关时,他们一时无言。然而,当他们看到,每个人都根据其生活受到审查,并根据行为受到审判,而没有人仅仅因与生活脱离的信仰而被审判时,他们终于被说服了。他们明白,每个人的信仰都与其生活的实际情况紧密相连。
【5】基督教世界的大多数人之所以对“避恶如罪”这一真理知之甚少,是因为天命法则规定,每个人都被赋予根据自由意志和理性行动的权利(关于此法则,可参见上文第71-99节及第100-128节)。此外,这种无知也源于另一条法则,即人类不会直接从天堂接受教导,而是通过圣言、教义以及由此而来的讲道间接地获得启示(关于此法则,可参见上文第154-174节)。同时,这也与所有关于“许可”的法则有关,而这些法则同样属于天命法则。更多相关内容,可参阅上文第258节。
274 四、有人可能会对天命提出疑问:为什么直到现在,人们才知道人在死后仍然以人的身份存活,而这一真理没有更早被揭示?
其原因在于,那些不避恶如罪的人内心深处隐藏着一种信念,即人在死后并不存活。因此,他们对“人在死后存活”或“人在最后审判之日复活”这两种说法并不重视。如果偶尔他们接受了复活的信念,他们也会对自己说:“我不会比其他人更糟;如果下地狱,我会有许多同伴;如果上天堂,也一样。”
然而,所有拥有宗教信仰的人都本能地认知到,人在死后依然以人的身份存活。至于认为“只有灵魂存活,而非整个人存活”的观点,仅出现在那些因自负的理性而迷惑的人当中,而其他人并不持这种看法。
事实上,所有拥有某种宗教信仰的人都天生具备“人在死后存活”的认知,这可以从以下事实中看出:
1. 谁会在临终时认为人死后不会继续存活呢?
2. 任何悼念死者的悼词,不都是把他们送往天堂,说他们与天使为伴,享受幸福吗?除了某些被神化的人例外。
3. 普通人谁不相信,如果他一生行善,死后就会进入天堂,穿上白衣,享受永生呢?
4. 哪位牧师在临终者面前不会说类似这样的话呢?而当他说这些话时,他自己其实也相信,只要他不同时想到“最后的审判”。
5. 谁不相信自己的孩子已经在天堂?谁不相信自己死后会见到所爱的妻子?谁会认为他们只是幽灵,甚至更不会认为他们是一些漂浮在宇宙中的灵魂或思想?
6. 当人们谈论那些从时间进入永恒生命的人时,谁会反对呢?我和许多人讨论过这些问题,从来没有听到有人说,这些人还没有命运,而是要等到审判日才会决定。
7. 当人们看到画中的天使或雕刻的天使时,谁会不承认天使是那样的呢?谁会认为他们是没有身体的灵魂,或者只是空气或云呢?有些学者倒是这么认为。
8. 天主教徒相信他们的圣人在天堂,穆斯林也相信他们的逝者得到了安息;非洲人比其他人更坚定地相信这一点。许多非更正教的基督徒也从圣经中得知这些真理。
9. 因为这种天生的认知,有些人渴望永恒的荣誉。这种认知在他们心中转化为一种动力,使他们成为战场上的英雄和勇士。
10. 在灵界曾经调查过,所有人是否都有这种天生的认知,结果发现,所有人内心深处的灵性思维中都有这种认知,而不是在外在的、自然的思维中。
从以上这些事实可以看出,人们不应该对主的天命产生疑问,认为“人死后仍然以人的身份存活”这一真理是最近才揭示的。只是因为人的感官需要“看见”或“触摸”才能相信。如果一个人不愿意超越感官去思考,他就会对自己生命的真实状态一无所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