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学著作】天命
第六章 天命法则二:人必须仿佛出于自身,在外在的人(即人的外在层面)中除去恶如同除去罪;唯有如此,主才能在内在的人(即人的内在层面)中除去恶
100 每个人只要运用理性就能明白,主——祂是善本身和真本身——绝不可能进入一个人,除非那人已经将恶与伪从自身除去,因为恶与善、伪与真彼此对立,二者绝无混合的可能。当两种对立相遇时,必然发生冲突,这种冲突会持续,直到一方让步离去,另一方才能取而代之。天堂与地狱(即主与魔鬼)正处于这种对立之中;难道有人会理性地认为,主能进入魔鬼掌权之地,或天堂能存在于地狱之中吗?任何理性健全的人都能看出,若要让主进入,必须驱逐魔鬼;若要让天堂进入,必须移除地狱。
【2】这种对立关系可由亚伯拉罕在天上对地狱中的财主所说的话来理解:
在你我之间,有深渊限定,以致人要从这边过到你们那边是不能的;要从那边过到我们这边也是不能的。(《路加福音》16:26)
恶本身即是地狱,善本身即是天堂;换言之,恶本身即是魔鬼,善本身即是主。一个人若让恶为王,他自身就是地狱的缩影;若让善为王,他自身就是天堂的缩影。既然如此,天堂怎能进入地狱呢?因为在二者之间设立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因此,只有将地狱(即恶)完全移除,主与天堂才能进入。
101 但许多人,尤其是那些在信仰与仁义分离上确认自己的人,当他们在邪恶中时,不知道自己在地狱中;甚至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原因是他们根本不思考这些事。他们说自己不在律法的轭下,因此律法不会定他们的罪。又因为他们对救恩无法贡献什么,所以他们不能靠自己除去任何邪恶,而且也不能靠自己行任何善事。这些人忽略思考邪恶,因为他们忽略它,所以他们持续处于邪恶之中。这些人就是主在《马太福音》25章32-33,41-46节中所指的山羊(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61-68节中的解释),其中第41节这么说: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2】因为那些不思考自己内在邪恶的人,也就是那些不省察自己并随后停止邪恶的人,必然不知道什么是邪恶,因而从邪恶的快乐中爱它。不知道邪恶的人会爱它,而忽略思考邪恶的人会持续处于邪恶中,这就像一个盲人看不见一样。思想能看见善与恶,就像眼睛能看见美与丑。无论是思考并想要邪恶的人,还是相信邪恶不会出现在上帝面前的人,或者相信如果它出现就会被赦免的人,都是在邪恶中,因为他们认为自己没有邪恶。如果他们避免行恶,不是因为这些是违背上帝的罪,而是因为他们害怕法律和名声;但他们仍在灵里行恶,因为人的灵是思考和意愿的主体。所以人在世上灵里所思考的,在离世后成为灵时就会去行。
【3】在灵界,就是每个人死后所去的地方,不会问你的信仰是什么,也不会问你的教义是什么,而是问你的生活是什么样的。因为众所周知,一个人的生活如何,他的信仰,甚至他的教义也是如何。生活为自己形成教义,也为自己形成信仰。
102 从上述内容可以清楚看出,天命的法则是:人必须除去邪恶,因为若不除去邪恶,主就不能与人结合,也不能将人从自己带入天堂。但由于人们不知道人应当如同从自己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恶,而且除非人如同从自己这样做,否则主不能除去人内在的邪恶,因此这些将按以下顺序在理性之光中呈现:
一、每个人都具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
二、人的外在思维本质上取决于他的内在思维。
三、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未被除去,内在就无法从邪恶的欲望中得到洁净,因为这些邪恶会造成阻碍。
四、外在人中的邪恶不能被主直接除去,必须通过人作为媒介。
五、因此人必须如同凭自己的力量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恶。
六、这样主就会洁净人内在的邪恶欲望,并于外在净化实际的邪恶。
七、主天命的持续目的是将人与自己结合,将自己与人结合,以便能赐予人永恒生命的幸福;这只有在邪恶及其欲望被除去的程度上才能实现。
103 一、每个人都具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
这里所说的外在和内在思维,指的是与外在人和内在人相似的概念,而外在人和内在人实际上就是指意志和理智的外在和内在,因为意志和理智构成了人。由于这两者在思维中表现出来,所以我们称之为思维的外在和内在。
需要明确的是,不是人的身体而是他的灵在进行意愿和理解,并由此产生思考,因此,这外在和内在实际上是人的灵的外在和内在。身体所做的一切,无论是说话还是行动,只是人的灵的内在和外在活动的结果,因为身体只是服从的工具。
104 任何已达成年阶段的人都具有外在和内在的思维,因此也具有外在[和内在]的意志和理智,或者说有外在和内在的灵,这与所谓的外在人和内在人是同一回事。这一点对任何观察他人通过言语或行为所表现出的思想和意图的人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同样,一个人也能在社交场合中以及独处时观察到自己的这种双重性。
一个人可以从外在思维友好地与他人交谈,而在内在思维中却怀有敌意;一个人可以从外在思维和情感谈论对邻舍的爱和对上帝的爱,而在内在思维中却轻视邻舍,不敬畏上帝;一个人也可以从外在思维和情感谈论公民法律的正义、道德生活的美德以及属于教义和灵性生活的事物,然而当他独处时,从内在思维和情感却反对公民法律、反对道德美德、反对教义和灵性生活的原则。
那些沉溺于邪恶欲望却想在世人面前表现得好像没有这些欲望的人就是这样做的。
【2】许多人在听别人说话时,心里会思考:这些人内心的思维是否与他们口头表达的一致?是否应该相信他们?他们的真正意图是什么?众所周知,谄媚者和伪君子具有双重思维;他们能够控制自己,谨慎地不让内在思维暴露,有些人甚至能将其隐藏得更深,就像关上门一样使它不被人发现。
人确实具有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地表明:人能够从内在思维观察自己的外在思维,并对它进行反思,判断它是否邪恶。人的心智之所以如此构造,要归功于主赐予他的两种能力,即自由和理性;如果不是这样,如果人没有思维的外在和内在,他就不可能察觉和看到自己内心的任何邪恶,也不可能被改造;甚至不能说话,只能像野兽一样发出声音。
105 思维的内在源自生命之爱及其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感知;而思维的外在则来自记忆中的那些内容,这些内容作为确认和达到目的的手段服务于生命之爱。
人从婴儿期到青年期主要处于外在思维状态,这种思维来自求知的情感,而这种求知情感在当时构成了他的内在;同时,也会透露出一些欲望和倾向,这些是从父母那里遗传的生命之爱所产生的。但随着人的成长和生活,他自己的生命之爱逐渐形成,这种爱的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感知构成了他思维的内在。
106 二、人的外在思维本质上取决于他的内在思维
人从头到脚都是怎样的,完全取决于他的生命之爱,这一点前面已经说明。因此,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讨论一些关于人的生命之爱的事情,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谈论那些与感知一起构成人的内在的情感,以及与思想一起构成他的外在的情感愉悦。
爱有多种形式,但其中有两种如同主人和国王般占据主导地位,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天堂之爱是对主的爱和对邻舍的爱,而地狱之爱则是自我之爱和对世界的爱。这两种爱彼此对立,就如同天堂和地狱对立一样。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的人,除了对自己之外不愿对任何人行善;而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舍之爱中的人,则愿意对所有人行善。
这两种爱是人生命的爱,但它们在不同人身上表现出很多变化。天堂之爱是那些被主引导的人的生命之爱,而地狱之爱则是那些被魔鬼引导的人的生命之爱。
【2】但任何人的生命之爱都不可能孤立存在,必然有其衍生物,这些衍生物被称为情感。地狱之爱的衍生物是对邪恶和伪谬的情感,特别表现为欲望;而天堂之爱的衍生物则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特别表现为喜爱。
地狱之爱的情感,即欲望,其数量与邪恶的种类一样多;而天堂之爱的情感,即喜爱,其数量则与良善的种类一样多。爱居住在其情感中,如同主人居住在自己的领地中,或国王统治自己的王国。它们的统治范围和王国是在那些属于心智的事物之上,也就是在人的意志和理智之上,并由此延伸到身体之上。
人的生命之爱通过其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感知,以及通过其愉悦和由此产生的思想,统治着整个人。它通过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感知统治着心智的内在,通过情感的愉悦和由此产生的思想统治着心智的外在。
107 这种统治的形式可以通过比喻来更好地理解:
天堂之爱与其良善和真理的情感,以及由此产生的感知,连同这些情感的愉悦和由此产生的思想,可以比作一棵壮丽的树,拥有枝条、叶子和果实。在这个比喻中,生命之爱就是那棵树本身,带着叶子的枝条代表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及其感知,而果实则象征着情感的愉悦及其相应的思想。
相反,地狱之爱与其邪恶和伪谬的情感(即欲望),以及那些欲望的愉悦和由此产生的思想,则可以比作蜘蛛及其周围精心编织的网。在这个比喻中,爱本身就是那只蜘蛛,邪恶和伪谬的欲望及其内在的狡诈,就像是靠近蜘蛛巢穴的网状丝线,而那些欲望的愉悦及其欺骗性的计谋则如同网的外围丝线,在那里,飞行的苍蝇被捕获、缠绕并最终被吞食。
108 通过上述比喻,我们可以看出人的意志和理智(或称心智)与其生命之爱之间的全部联系,但这种理解还不够理性。从理性角度来看,这种联系可以这样理解:
在任何情况下,都有三个要素同时存在并形成一个整体,它们被称为目的、原因和效果。在这个结构中,生命之爱是目的,情感及其感知是原因,而情感的愉悦及其思想则是效果。正如目的通过原因产生效果一样,爱也通过其情感达到其愉悦,通过其感知达到其思想。
当意志的愉悦与由此产生的理智思想完全一致时,这些效果就体现在心智的愉悦和思想中,成为人的精神所产生的结果。即使这些结果尚未通过身体表现出来,只要内在达成一致,它们在本质上就已如同实际行动一般。这些效果同时也潜藏在身体中,与生命之爱共存,随时准备付诸行动,只待没有外在阻碍时便会显现。
这正是那些在精神层面将邪恶视为合理的人所具有的邪恶欲望及其本质的运作方式。
【2】如今,正如目的与原因相连接,并通过原因与效果相连接一样,生命之爱也与思想的内在层面相连接,并通过内在层面与其外在表现相连接。由此可见,人的思想外在表现的本质与其内在本质是一致的。这是因为目的将其全部本质注入原因,并通过原因注入效果中,效果中不存在任何本质性的东西,除非它已经存在于原因中,并通过原因存在于目的之中。
正因为目的是进入原因和效果的本质要素,所以原因被称为"中间目的",而效果被称为"最终目的"。
109 有时候,人的外在思维表现似乎与其内在本质并不一致。这是因为生命之爱及其内在层面在自身之下设立了一个代理,称为"媒介之爱",并命令它警惕并确保不让自己的欲望暴露出来。因此,这个代理出于其主人(即生命之爱)的狡猾,会按照国家的公民法则、理性的道德规范以及教会的灵性教导来言行举止。
有些人如此狡猾和巧妙,以至于没有人会怀疑他们不是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最终,由于这种层层掩饰,甚至连他们自己几乎都不知道真相并非如此。所有伪君子都是这样的。那些内心不重视邻舍也不敬畏上帝,却仍然宣讲爱邻舍和爱上帝的牧师也是如此。那些根据礼物和私交做出判决,却假装热衷于正义并理性地谈论判决的法官也是如此。那些内心不诚实和欺诈,却为了利益而表现得诚实的商人也是如此。那些不忠却能基于人人都有的理性谈论婚姻贞洁的通奸者也是如此,诸如此类。
【2】然而,当这些人脱去他们为"媒介之爱"(即生命之爱的代理)披上的华丽外衣,而让它穿上家常便服时,他们的真实想法就会显露出来。有时,他们甚至会在与那些持有相同生命之爱的亲密朋友交谈时,表达出与之前完全相反的观点。
人们可能会认为,当他们出于媒介之爱表现得如此正义、真诚和虔诚时,他们的外在思维中并没有反映内在思维的本质。但事实上,内在思维确实存在于其中。他们内心充满伪善,充满自我之爱和对世界的爱,其狡猾之处在于为了荣誉或利益而极力维持表面形象,看似表里如一。这就是当他们如此言行时,他们外在思维中所隐藏的内在思维的真实本质。
110 然而,对于那些处于天堂之爱中的人,思维的内在和外在,或者说人的内在和外在,在他们说话时是完全一致的,他们甚至不知道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他们的生命之爱及其对良善的情感和对真理的感知,就像是他们思想、言语和行为中的灵魂。
如果他们是牧师,他们真正出于对邻舍的爱和对主的爱来传道;如果他们是法官,他们确实根据正义本身来做出判决;如果他们是商人,他们真诚地基于诚信行事;如果他们已婚,他们出于真正的贞洁之心爱自己的配偶,诸如此类。
这些人的生命之爱也有一个作为代理的媒介之爱,但不同的是,它教导并引导这个代理以智慧谨慎行事,并为它穿上对教义真理和生活善行的真诚热忱之衣。
111 三、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未被除去,内在就无法从邪恶的欲望中得到洁净,因为这些邪恶会造成阻碍。
这一点可以从前面所述得知:人的外在思维本质上就是其内在思维的表现,两者紧密相连,如同一个不仅存在于另一个之内,而且是由另一个所生发的,因此不可能移除一个而不同时影响另一个。
这一原则适用于所有源自内在的外在表现,所有源自先前事物的后续事物,以及所有源自原因的结果。它们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必须一同处理。
【2】恶人的内在思维是由欲望与诡诈构成的,而他们的外在思维则由欲望的愉悦与谋划组成,这些元素彼此紧密相连。因此,只要外在人中的邪恶未被移除,内在就无法从欲望中得到净化。
我们需要明白,人的内在意志就是存在于欲望之中的,内在理智存在于诡诈之中;而外在意志存在于欲望的愉悦中,外在理智则存在于源自诡诈的谋划中。任何人都能看出,欲望与其愉悦是一体的,诡诈与谋划也是一体的。这四个元素形成一个连贯的序列,共同构成如同一束。这再次说明,内在(由欲望构成的)只能通过移除外在(由邪恶构成的)才能被驱除。
欲望通过其愉悦产生邪恶,但当邪恶被认为是合法的(这源于意愿和理解的一致),愉悦和邪恶就成为一体。众所周知,一致就等同于行为。这也正是主所说的:"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马太福音5:28)其它各种邪恶也是如此。
112 从以上所述,我们现在可以清楚地了解到,要使人从恶的欲望中得到净化,必须彻底从外在人中移除邪恶。因为在此之前,欲望没有出口,如果没有出口,欲望就会留在内心,并散发出愉悦感,从而迫使人同意这些欲望,最终导致实际行动。
欲望是通过外在思维进入身体的,所以当我们在外在思维中同意这些欲望时,它们立即就在身体中产生影响。我们所感受到的愉悦就存在于此。正如《圣爱与圣智》第362-370节所述,心智如何,身体就如何,因此整个人也就如何。
这一道理可以通过比较来说明,也可以通过实例来解释。
【2】通过比较来说明:
欲望及其愉悦可以比作火,火越是被燃料助长,就越是猛烈燃烧;它扩散得越自由,就越是广泛蔓延,直到在城市中吞噬房屋,在森林中焚毁树木。在圣言中,邪恶的欲望也被比作火,由此产生的邪恶则被比作火灾。在灵界中,邪恶的欲望及其愉悦同样呈现为火的形态;实际上,地狱之火就是这种欲望之火。
这些欲望还可以比作洪水和泛滥,当堤坝或防护墙被移除时,水便肆无忌惮地涌出。它们也类似于坏疽和脓肿,如果任其蔓延或不予治疗,最终会导致身体死亡。
【3】通过实例可以清楚地看到,如果不从外在人中移除邪恶,欲望及其愉悦就会不断增长并泛滥成灾:
小偷越是偷窃,就越渴望继续偷窃,最终到了无法停止的地步;欺诈者也是如此,越是欺骗他人,这种欲望就越强烈。对于怀有仇恨和报复心理的人,对于沉溺于奢侈和不节制的人,对于嫖妓和亵渎神明的人,情况也是类似的。
众所周知,源于自我之爱的统治欲望,会随着对它约束的放松而不断增长;同样地,源于对世界之爱的占有财物之欲望也是如此。这些欲望似乎没有界限或终点。
由此可见,外在人中的邪恶不被移除的程度,就是其欲望泛滥的程度;同样,对邪恶放松束缚的程度,就是欲望增长的程度。
113 人无法直接感知自己内心的恶欲;他确实能感受到这些欲望带来的愉悦,但很少对此进行反思,因为这些愉悦使思想沉浸其中,阻碍了自我反省。因此,如果他不从外部途径得知这些是恶的,他就会将它们视为善,并根据自己思想的理性自由地实行它们。当他这样做时,就将这些恶欲据为己有。
他越是确认这些恶欲为合法,就越是扩大他主导爱的统治范围,这爱就是他生命的核心。各种欲望构成了这爱的宫廷,如同大臣和侍从,通过它们他管理着构成其王国的外在行为。但是,国王的品性如何,其大臣和侍从也必如何,整个王国也必如何。如果国王是魔鬼,那么他的大臣和侍从就是疯狂的思想,而他王国的臣民则是各种错误观念。这些被称为智者的大臣,尽管实际上是疯狂的,却通过谬误的推理和幻想使伪谬显得像真理,并使人接受它们为真理。
人的这种状态除了通过移除外在人中的恶,还能以其他方式改变吗?只有这样,与恶相连的欲望才能被移除。否则,这些欲望没有出口,它们被封闭在内心,如同被围困的城市,如同被堵塞的溃疡。
114 四、外在人中的邪恶不能被主直接除去,必须通过人作为媒介。
在所有基督教会中都接受这一教义:人在领受圣餐之前,应当自我省察,查看并承认自己的罪,并真诚悔改,停止并拒绝这些罪,因为它们来自魔鬼。否则,他的罪不会被赦免,他将被定罪。
英国人,尽管他们持唯信称义的教义,但在圣餐祷告中,他们仍明确教导省察、承认、告解罪过、悔改和更新生活,并警告那些不这样做的人:"否则魔鬼将如同进入犹大一样进入他们,使他们充满各种不义,并毁灭他们的身体和灵魂。"
德国人、瑞典人、丹麦人,虽然也持唯信称义的教义,但在圣餐祷告中同样教导这些内容,警告说:"否则他们将使自己承受地狱的惩罚,因圣洁与亵渎的混合而遭受永恒的诅咒。"这些话由神父高声朗读给那些将要领受圣餐的人,他们听了后完全承认确实如此。
【2】然而,这些人在同一天听到关于唯信称义的讲道时,听说律法不会定他们的罪,因为主已为他们成全了律法,并且他们靠自己不能行任何善事,除非是为了功德,因此行为本身没有救恩,只有信仰才有。听完这些,他们就带着对先前告解的完全遗忘回家,并在思考唯信仰的讲道时拒绝它。
现在,哪一个是真理呢?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说法不可能都是真的:
要么是没有省察、认识、承认、告解和拒绝罪恶,即没有悔改,就没有罪的赦免,因此没有救恩,只有永恒的诅咒;
要么是这些对救恩毫无作用,因为主通过十字架的受难为所有信仰之人的所有罪作了完全的满足,那些只有信仰并确信这一点,并信靠主功德归算的人,就没有罪了,在上帝面前显得如同洗净了脸的人一样光洁。
【3】由此可见,基督教世界所有教会的共同信仰是:人应当自我省察,察看并承认自己的罪,然后停止犯罪,否则不是得救,而是被定罪。这也是神性真理,从圣言中命令人悔改的经文可以看出,例如:
耶稣说,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路加福音》3:8-9)
耶稣说,你们若不悔改,都要如此灭亡。(《路加福音》13:3,5)
耶稣传讲上帝国的福音:你们要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4-15)
耶稣差遣门徒,他们出去传道,叫人悔改。(《马可福音》6:12)
耶稣对使徒说,应当奉他的名向万民传讲悔改与赦罪的道。(《路加福音》24:47)
约翰传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马可福音》1:4,《路加福音》3:3)
用你的理解思考一下,如果你有信仰,你会看到,悔改罪恶是通往天堂的道路,而与悔改分离的信仰不是真正的信仰,那些因不悔改而没有信仰的人,是在通往地狱的路上。
115 那些持与仁义分离之信仰的人,并确信自己基于保罗对罗马人所说的话: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马书》3:28),他们崇拜这句话如同崇拜太阳,并且变得像那些固执地盯着太阳的人,因此视力变得迟钝,在正午的光线中也看不见任何东西。
因为他们不明白这里所说的"律法的行为"指的是摩西在经上所描述的仪式,这些在各处都被称为"律法",而不是十诫的诫命。因此,为了不让人误解为十诫的诫命,保罗解释说:这样,我们因信废了律法吗?断乎不是,更是坚固律法(《罗马书》3:31)。
那些由于这句话而确信分离之信仰的人,他们注视这段经文如同注视太阳,因此看不到保罗在哪里列举信仰的律法,这些律法就是仁义的行为本身。没有其律法的信仰又是什么呢?他们也看不到他在哪里列举恶行,说那些行这些事的人不能进入天堂。由此可见,仅仅因为误解这一段经文而导致何等的盲目。
116 邪恶在人的外在中不能被移除,除非通过人的内在层面作为媒介,这是因为根据主的天命,人所听到、看到、思考、意愿、说出和做的一切,完全显现为是他自己的;若没有这种表象,人就不会接受神性真理,不会有行善的决心,不会获得爱与智慧的归属,以及仁义与信仰的归属,因此也不会与主结合,从而没有改造与重生,也就没有救赎,这在上文71-95节及后续章节中已经说明。
若没有这种表象,就不可能有对罪的悔改,甚至也没有信仰,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时人若没有这种表象就不是人,而是缺乏理性生命的,如同野兽一样。任何人若愿意请教自己的理性,除了认为人是自己思考关于善与真的事,无论是灵性的还是道德与社会的,还有什么别的表象呢?然后接受这教义,即一切善与真都来自主,人自己没有任何善与真;你难道不会承认这个结论,即人要像是出于自己那样行善与思考真理,但同时承认这些都来自主;因此,人也要像是出于自己那样移除邪恶,但同时承认这是靠着主的力量完成的。
117 有许多人不知道自己处于邪恶之中,因为他们在外在上不做那些事;他们惧怕民法,也惧怕名誉受损,因此出于习惯和习性学会避免邪恶,视之为对自己荣誉和利益的损害。但如果他们不是出于宗教原则避免邪恶,因为这些是罪,且违背上帝,那么邪恶的欲望及其愉悦仍留在他们里面,如同被堵塞或停滞的污水;让他们检视自己的思想和意图,他们就会发现这些,只要他们知道什么是罪。有许多这样的人,他们确信与仁义分离的信仰,因为他们相信律法不会定罪,甚至不注意罪,有些人怀疑是否有罪,即使有,在上帝面前也不算罪,因为已被赦免。同样的还有那些自然道德主义者,他们相信公民和道德生活及其谨慎能产生一切,而上帝的天命则不起作用。还有那些为了荣誉或利益而热切追求诚实和真诚名声的人。但是,那些如此这般且同时蔑视宗教的人,死后会成为欲望之灵,他们在自己看来仍是人,但在远处他人眼中却像普里亚普斯神像(古罗马生殖与丰产之神的雕像);他们在黑暗中看得见,在光明中却什么也看不见,如同猫头鹰一样。
118 五、因此人必须如同凭自己的力量除去外在人中的邪恶。
从之前内容自然得出这一个重要观点。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命篇》的三个章节中有详细解释:
第一,除非通过与邪恶的积极斗争,否则没有人能真正避免罪恶并从内心厌恶它们(92-100节)。
第二,人应该把邪恶视为罪,并且像是凭自己的力量那样与之抗争(101-107节)。
第三,如果一个人避免邪恶只是出于其它原因,而不是因为它们是罪,那么他并没有真正避免邪恶,只是让它们在外表上不被世人看见而已(108-113节)。
简单来说,这段话告诉我们:真正的改变必须从内心开始,我们需要认识到邪恶的本质是罪,主动与之斗争,而不仅仅是为了外在形象或其它利益而表面上避免做坏事。
119 六、这样主就会洁净人内在的邪恶欲望,并于外在净化实际的邪恶。
主之所以能净化人的邪恶欲望,是在人如同自己移除邪恶的时候,原因是主不能在此之前进行净化。邪恶存在于外在人中,而邪恶的欲望存在于人的内在部分,它们如同树根与树干一样紧密相连。除非人先移除邪恶,否则就没有通道可让主进入。这些邪恶就像障碍物,堵塞并关闭了心灵之门。而正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扇门只有通过人的主动配合才能为主所打开。
当人如同自己打开门时,主就一并铲除那些欲望。这还有另一个原因:主从人的最深处开始行动,从最深处逐层向外直至最外层,而人同时存在于这最外层。因此,只要最外层被人自己保持关闭状态,就不可能有任何净化发生。主在人内部所能做的,只是类似于主在地狱中所做的工作——而处于欲望和邪恶中的人就如同地狱的形态。这种工作仅仅是一种安排,防止一种邪恶毁灭另一种,并防止良善与真理被侵犯。
主持续地催促和敦促人向他打开门,这从主在《启示录》中的话语清晰可见:
看哪,我站在门外叩门,若有听见我声音就开门的,我要进到他那里去,我与他,他与我一同坐席。 (《启示录》3:20 )
120 人对自己心智的内在状态或内在人一无所知;那里有无限多的事物,其中没有一样能被人所知晓。人思想的内在部分或内在人,就是人的灵本身,其中有着无限多或无数的事物,如同人体中的事物一样多,甚至更加无数。因为人的灵在其形式上就是人,它的一切都对应着人体中的一切。
如今,正如人从任何感觉中都无法知道他的心智或灵魂如何整体或个别地作用于他身体的各个部分,同样,人也不知道主如何作用于他心智或灵魂的各个部分,也就是他灵的各个部分。这种作用是持续不断的;在这方面人没有任何参与。然而,只要人保持他的外在部分关闭,主就无法净化人的灵或内在人中的任何邪恶欲望。
人通过某些邪恶保持其外在部分关闭,每一种邪恶对他而言看似单一,尽管每一种中都蕴含着无限多的内容。当人如同移除这看似单一的邪恶时,主就移除其中的无限多内容。这就是所谓的主净化人内在部分的邪恶欲望,并净化外在部分的实际邪恶。
121 许多人认为,单单相信教会的教导就能使人从邪恶中得到洁净。有些人认为行善能洁净,有些人认为了解、谈论和教导教会事务能洁净,有些人认为阅读圣经和虔诚书籍能洁净,有些人认为经常去教堂、聆听讲道特别是参加圣餐能洁净,有些人认为放弃世俗追求专注于虔诚能洁净,有些人认为承认自己犯了所有罪过能洁净,等等。然而,所有这些都无法真正洁净人,除非他自我省察,看清自己的罪,承认这些罪,因这些罪而自责,并通过停止犯罪而真诚悔改。他应当像是靠自己的力量做这一切,但同时从内心承认这一切都是靠主的力量完成的。
【2】在这些事情发生之前,上述所有行为都毫无益处,它们不是出于功德心就是虚伪的。这些人在天堂中天使眼前的形象,不是像美丽却因疾病散发恶臭的妓女,就是像丑陋却因化妆而表面美丽的女人,或像戏剧舞台上戴着面具的占卜者和演员,或像穿着人类衣服的猴子。但当邪恶被除去后,上述所提及的事就成为他们爱的真实表现,他们在天堂中天使眼前显现为美丽的人,成为天使的伙伴和同伴。
122 但我们必须清楚了解,人在悔改时应当单单仰望主。若只仰望父上帝,他就不能得到洁净;若仰望父上帝是为了子上帝的缘故,也不能得到洁净;若仰望子上帝仅仅作为人,同样不能得到洁净。因为只有一位上帝,而主就是祂,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这一点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已经阐明。为了使每一个悔改的人单单仰望主,主亲自设立了圣餐,这圣餐确认那些悔改之人的罪得赦免。之所以能确认赦罪,是因为在圣餐或圣餐礼中,每个人都必须单单仰望主。
123 七、主天命的持续目的是将人与自己结合,将自己与人结合,以便能赐予人永恒生命的幸福;这只有在邪恶及其欲望被除去的程度上才能实现。
主的天命持续不断地要将人与祂自己连结,并将祂自己与人连结,这种连结就是所谓的改造和重生,人因此得救,这一点在上文27-45节中已经阐明。谁看不出与上帝的连结就是永恒的生命和救赎呢?凡相信人从创造之初就是上帝的形像和样式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创世记1:26-27),以及那些知道什么是上帝的形像和样式的人也能看出这一点。
【2】凡理智健全的人,当他用自己的理性思考并凭借思考的自由意志时,怎能相信有三位同等本质的上帝,或者相信神性存在或神性本质可以被分割呢?在一位上帝中有圣三一,这是可以思考和理解的,就像我们理解天使和人里面的灵魂与身体,以及从它们发出的生命一样。而因为这个圣三一只存在于主里面,所以结论是我们必须与祂连结。请运用你的理性和思考的自由,你将在光明中看到这一真理,但首先要承认有上帝,有天堂,有永恒的生命。
【3】既然上帝是独一的,而人从创造之初被造为祂的形像和样式,但通过地狱之爱及其欲望和乐趣,人陷入了对各种邪恶的爱,从而在自己身上毁坏了上帝的形像和样式,因此可知主的天命持续不断地要将人与祂自己连结,并将祂自己与人连结,使人成为祂的形像。这是为了使主能赐给人永恒生命的幸福,这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圣爱本就如此。
【4】但是,除非人如同自己移除外在人中的罪恶,否则主不能赐予这些幸福,也不能使人成为祂的形像。这是因为主不仅是圣爱,也是圣智,而圣爱的一切行动都源自并遵循其圣智。人若不被允许按照理性自由行动,就不能与主连结,因而不能被改造、重生和得救,因为正是通过这种自由,人才成为人。这符合主的圣智,而凡符合主的圣智的,也是祂天命的一部分。
124 在此我将添加两个天使智慧的奥秘,从中可以看出天命的本质:第一,主从不单独作用于人的某一个特定部分,除非同时作用于所有部分;第二,主同时从最内在和最外在处行动。
主从不单独作用于人的某一个特定部分,除非同时作用于他的所有部分,这是因为人的所有部分都处于一种紧密联系中,并通过这种联系形成一个整体形式,使它们不是作为多个独立部分而是作为一个统一体发挥作用。人的身体各部分处于这种联系并形成这种整体形式,这是众所周知的;人的心智也通过所有部分的连接形成类似的整体形式,因为人的心智是属灵的人,而且也是实际的人。因此,人的灵,也就是他在身体中的心智,在各方面都具有人的形式,所以人在死后仍然是人,与在世上一样,只是有一点不同,他已经脱去了在世上构成他身体的外壳。
【2】现在,由于人的形式是这样的,即所有部分构成一个共同体,作为一个整体运作,因此一个部分不可能被移位或改变状态,除非其他部分也同意,因为如果一个部分被移位或改变状态,那么作为一个整体运作的形式就会受到损害。
由此可见,主从不单独作用于任何特定部分,除非同时作用于所有部分。主就是这样作用于整个天使天堂的,因为整个天使天堂在主的眼中如同一个人;主也同样作用于每一位天使,因为每位天使都是天堂的最小形式;主也同样作用于每一个人,最直接地作用于他心智的所有部分,并通过这些作用于他身体的所有部分。
这是因为人的心智是他的灵,并且根据与主的结合程度,他是天使,而身体则是服从者。
【3】但应当仔细注意的是,主确实单独地,甚至是最特别地作用于人的每一个特定部分,但同时是通过他形式的所有部分进行作用。然而,主不会改变任何部分或任何特定事物的状态,除非这种改变是符合整体形式的。
关于这些内容,将在后面进一步讨论,届时将证明主的天命是普遍的,因为它存在于每一个特定之中;同时它又是特定的,因为它是普遍的。
【4】主同时从最内在和最外在处行动,这是因为只有这样,所有事物和每一个特定事物才能保持在联系中。因为中间的事物从最内在到最外在依次相依,而在最外在中,它们同时存在。正如在《圣爱与圣智》第三章中已经表明的,在最末的事物中,从第一事物而来的一切同时存在。
正因如此,永恒的主或耶和华来到世界,并在那里披上并接受了最外在的人性,使祂能够同时在最初和最外在中存在。这样,祂就能从最初通过最外在统治整个世界,并拯救那些祂能够按照祂天命的法则(也就是祂圣智的法则)拯救的人。
因此,基督教世界所知道的是,如果主没有来到世界,没有一个凡人能够得救,关于这一点,可参见《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第35节。这就是为什么主被称为"首先的和末后的"。
125 这些天使的奥秘已被揭示,目的是让人理解主的天命如何运作,将人与祂连结,也将祂自己与人连结。这种连结不是针对人的某个特定部分单独进行的,而是同时作用于人的所有部分,同时从人的最内层和最外层进行。
人的最内层是他生命的爱,最外层是存在于外在思维中的事物,中间层则是存在于内在思维中的事物。关于这些在恶人中的性质,在前面已经说明过了。从这些可以再次看出,主不可能从最内层和最外层同时行动,除非与人合作,因为人与主一起存在于最外层。因此,正如人在最外层中行动,即在他自由意志范围内的事物上行动,主就从人的最内层开始,并沿着从最内层到最外层的连续过程中行动。
存在于人的最内层以及从最内层到最外层连续过程中的事物,人完全不知道,因此人完全不知道主在那里如何运作以及做什么。但由于这些事物与最外层形成一个整体,所以人没有必要知道更多,只需要避免罪恶如同罪过,并仰望主。只有这样,人生命的爱,那从出生就具有地狱性质的爱,才能被主移除,并在其位置上植入具有天堂性质的生命之爱。
126 当主将天堂性的生命之爱植入到地狱性的生命之爱的位置时,善与真的情感就取代了恶与伪的欲望,善与真的情感之乐就取代了恶与伪的欲望之乐,天堂之爱的善就取代了地狱之爱的恶。这样,谨慎就取代了狡诈,智慧的思想就取代了恶意的思想,人因此重生,成为新人。
关于哪些善取代恶,可参见《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7-73,74-79,80-86,87-91节。此外,人越是避免并厌恶罪恶如同罪过,就越是热爱智慧的真理(32-41节);并且越是有信仰,越是属灵(42-52节)。
127 在整个基督教世界中,普遍接受的宗教观念是:人应当省察自己,认识自己的罪过,承认这些罪过,在上帝面前忏悔,并停止犯罪。这构成了悔改、罪的赦免和由此而来的救赎过程。这一点已经在前文中通过引用所有基督教会在圣餐前朗读的祷告得到了证明。
同样的观念也可以从亚他那修信经中得到确认,这一信经在整个基督教世界都被接受。该信经的结尾这样说道:"主将来要审判活人和死人,在祂来临时,行善的人将进入永生,行恶的人将进入永火。"
128 谁不从圣经中知道,每个人死后的生命都是根据他的行为而定的呢?打开圣经,阅读它,你就会清楚地看到这一点,但要摒除那些关于信仰和唯独因信称义的思想。主在祂的圣经中处处教导这一点,以下是一些证明: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马太福音》7:19-20)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马太福音》7:22-23)
所以,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聪明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无知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26,《路加福音》6:47-49)
【2】人子要在他父的荣耀里同着众使者降临,那时候,他要照各人的行为报应各人。(《马太福音》16:27)
所以我告诉你们,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百姓。(《马太福音》21:43)
耶稣回答说:我的母亲和我的弟兄就是听神之道而遵行的人。(《路加福音》8:21)
你们在外面站着叩门,说:主啊,给我们开门!他将要回答说:我不认识你们,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5-27)
行善的,复活得生;作恶的,复活定罪。(《约翰福音》5:29)
【3】神不听罪人,惟有敬奉神、遵行他旨意的,神才听他。(《约翰福音》9:31)
你们既知道这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这人就是爱我的;爱我的必蒙我父爱他,我也要爱他,并且要向他显现。(《约翰福音》14:21-23)
你们若遵行我所吩咐的,就是我的朋友了。不是你们拣选了我,是我拣选了你们,并且分派你们去结果子,叫你们的果子常存。(《约翰福音》15:14,16)
【4】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使者,说: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我知道你的行为。然而有一件事我要责备你,就是你把起初的爱心离弃了。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启示录》2:1-2,4-5)
你要写信给士每拿教会的使者,说: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的,说:我知道你的患难,你的贫穷(你却是富足的),也知道那自称是犹太人所说的毁谤话,其实他们不是犹太人,乃是撒但一会的人。(《启示录》2:8-9)
你要写信给别迦摩教会的使者,说:那有两刃利剑的,说:我知道你的居所,就是有撒但座位之处;当我忠心的见证人安提帕在你们中间、撒但所住的地方被杀之时,你还坚守我的名,没有弃绝我的道。所以,你当悔改。(《启示录》2:12-13,16)
你要写信给推雅推喇教会的使者,说:那眼目如火焰、脚像光明铜的神之子说:我知道你的行为、爱心、信心、勤劳、忍耐,又知道你末后所行的善事,比起初的更多。(《启示录》2:18-19)
你要写信给撒狄教会的使者,说:那有神的七灵和七星的,说:我知道你的行为,按名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我见你的行为,在我神面前,没有一样是完全的。所以要回想你是怎样领受、怎样听见的,又要遵守,并要悔改。(《启示录》3:1-3)
你要写信给非拉铁非教会的使者,说:那圣洁、真实、拿着大卫的钥匙、开了就没有人能关、关了就没有人能开的,说:我知道你的行为,你略有一点力量,也曾遵守我的道,没有弃绝我的名。(《启示录》3:7-8)
你要写信给老底嘉教会的使者,说:那为阿们的,为诚信真实见证的,在神创造万物之上为元首的,说:我知道你的行为,你也不冷也不热;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热。所以,你要发热心,也要悔改。(《启示录》3:14-15,19)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说:你要写下:从今以后,在主里面而死的人有福了!圣灵说:是的,他们息了自己的劳苦,做工的果效也随着他们。(《启示录》14:13)
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宝座前。案卷展开了,并且另有一卷展开,就是生命册。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照他们所行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13)
看哪,我必快来!赏罚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报应他。(《启示录》22:12)
这些都是在新约中的。
【5】在旧约中还有更多,我只引用一处: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你们进这些门敬拜耶和华的一切犹大人,当听耶和华的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我就使你们在这地方仍然居住。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向巴力烧香,并随从素不认识的别神,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在我面前敬拜;又说:我们可以自由了,你们这样的举动是要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称为我名下的殿在你们眼中岂可看为贼窝吗?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