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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学著作】圣爱与圣智

发表时间:2025/06/10 20:27:53  作者:瑞登堡  浏览次数: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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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最终层级是先前诸层级的综合、容器和基础

 

209 最终层级是先前诸层级的综合、容器和基础。

本篇所论述的层级理论,迄今已通过两个世界中的诸多现象得到阐明,如:天使所在的天堂的层级天使那里的热气的层级,人体内的诸多层级,还有动物界和矿物界的层级。然而,这一理论的应用范围更为广泛;它不仅适用于自然事物,也适用于公民事务、道德事物和灵事物,以及这些领域中的一切整体和细节。这一层级理论能够扩展到如此广泛领域的原因有两个:第一个原因是,在一切可以谈论的事物中,都存在着一个三元结构,即所谓的目的、原因和结果,这三者之间按照高度的层级而存在。

2】第二个原因是这样的:所有公民、道德和灵性领域的事物,都不是某种脱离实质存在的抽象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实体。就像爱与智慧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实体(这一点在前面第40到43节已经证明过),同样地,所有我们称之为公民的、道德的和灵性的事物也都如此。虽然我们可以在思维中把这些事物抽象地分开来考虑,但它们本质上并非抽象的存在。举例来说,情感与思维、仁义与信仰、意志与理智都是如此。这些与爱和智慧的情况相似:它们都不可能独立于其主体(也就是实体)而存在,而是作为这些主体或实体的状态而存在。它们是主体的变化,这些变化会产生各种变异,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讨论。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当我们说到实体时,也包含了形式的概念,因为没有形式就不可能有实体的存在。

第二个原因是这样的:所有公民、道德和灵性领域的事物,都不是某种脱离实质存在的抽象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实体。就像爱与智慧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具体的实体(这一点在前面第40到43节已经证明过),同样地,所有我们称之为公民的、道德的和灵性的事物也都如此。虽然我们可以在思维中把这些事物抽象地分开来考虑,但它们本质上并非抽象的存在。举例来说,情感与思维、仁义与信仰、意志与理智都是如此。这些与爱和智慧的情况相似:它们都不可能独立于其主体(也就是实体)而存在,而是作为这些主体或实体的状态而存在。它们是主体的变化,这些变化会产生各种变异,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详细讨论。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当我们说到实体时,也包含了形式的概念,因为没有形式就不可能有实体的存在。

 

210 人们习惯于将意志与理智、情感与思维、仁义与信仰从它们所依附的实体中抽象出来进行思考,这种思维方式导致我们丧失了对这些事物的正确认识。实际上,这些都是实体或形式的状态,就像感觉和行动一样。感觉和行动不可能从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中分离出来独立存在;如果将它们抽象或分离出来,那就只是理性思维中的产物而已。这就像是想要离开眼睛而谈论视觉,离开耳朵而谈论听觉,离开舌头而谈论味觉一样,都是不可能的。

 

211 所有公民、道德和灵性领域的事物,都遵循着与自然界事物相似的进展规律。这种进展不仅包含连续的层级,还包含离散的层级。离散层级的进展方式,就像是从目的到原因,再从原因到效果的进展过程。我想要借助前面提到的概念来阐明并证实这样一个观点:最后的层级是先前所有层级的综合、容器和基础。这些概念包括爱与智慧意志与理智情感与思维仁义与信仰

 

212 最终的层级是先前所有层级的综合、容器和基础,这一点从目的和原因到结果的进展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通过受启发的理性,我们可以理解到结果果是原因和目的的综合、容器和基础。然而,有一点可能不那么容易理解:目的及其所有要素,以及原因及其所有要素,都实际存在于结果之中,而且结果是它们的完整综合。

这一真理可以从本章前面讨论的内容得到证实,特别是从以下要点:事物形成三重系列,一个源于另一个;结果本质上就是目的的最终状态;正因为最终状态是综合,它也就成为容器和基础。

 

213 就爱与智慧而言,爱是目的,智慧是实现的原因,用是结果;用,是爱与智慧的综合、容器和根基而且,功用作为综合和容器的特质在于:爱的一切要素和智慧的一切要素实际存在于其中形成完整的同在状态。它们同步存在之所。然而,需要特别明白的是:爱和智智慧的一切要素,只要它们是同质且和谐的,就会存在于用之中,这一点已在上文第189至194节中详细论述和阐明。

 

214 在相似层级的序列中也有情感、思维和行动,因为一切情感都关联于爱,一切思维关联于智慧,一切行动关联于功用。在相似层级的序列中有仁义、信仰和善行,因为仁义属于情感,信仰属于思维,善行属于行动。在相似层级的序列中还有意愿、理解和实践,因为意愿属于爱且由此属于情感,理解属于智慧且由此属于信仰,实践属于功用且由此属于行为。正如智慧与爱的一切要素都存在于功用之中,同样,思维与情感的一切要素都存在于行动之中,信仰与仁义的一切要素都存在于善行之中,如此类推;但这一切都是同质的,即是和谐一致的。

 

215 每个序列的最终事物,即功用、行动、行为和实践,是先前一切事物的综合与容器,这一真理尚未为人所知。表面上看,在功用、行动、行为和实践中所见似乎不过是与运动相关的事物;然而实际上,先前的一切事物都确实存在于其中,且如此完整,以致无一缺失;它们被包含其中,如同美酒存于酒器之中,家具存于房屋之中。这些事物之所以不显明,是因为人们仅从外部观察,而从外部看来,它们不过是活动与运动而已。这就像当手臂运动时,人们并不知道有千条运动纤维协同产生每一个动作,也不知道这些运动纤维与千万种思维和情感相对应,正是这些思维和情感激发着运动纤维;由于这些活动发生在内部,故而对于任何身体感官都不显明。

2】这是一个已知的事实:若非通过思维从意愿而来,没有任何事物能在身体中或通过身体发生作用。正因为意愿和思维都在运作,意愿与思维的一切整体及其各个部分必然存在于行动之中,二者无法分离。因此,他人能够通过观察一个人的行为来判断其源于意愿的思维,这就是人们所说的意图。我得知这样一个事实:天使仅凭一个人的行为就能感知并看见行为者的一切意愿与思维;第三层天的天使能从其意愿中感知目的(即为何而行),第二层天的天使则能感知使目的发生作用的原因。正因如此,圣言中多次命令要有善行,并且说明可以通过行为认识一个人。

 

216 根据天使的智慧,除非意愿与理解,或说情感与思维,以及仁义与信仰,在可能的情况下将自身注入并包裹于行为之中,否则它们不过如同转瞬即逝的空气,或如同消散于空中的影像。唯有当人付诸行动时,这些才能真正留存于人之中,成为其生命的一部分。原因在于:最终事物是先前诸事物的综合、容器与基础。与善行分离的信仰正是这样的空中楼阁;未经实践的信仰与仁义也是如此。唯一的区别在于:持守信仰与仁义的人既知道也愿意行善,而那些持守与仁义分离之信仰的人则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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