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学著作】圣爱与圣智
三三、主通过太阳——圣爱与圣智的最初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一切
151 主通过太阳——圣爱与圣智的最初发出,创造了宇宙及其中一切。
“主”一词指的是自永恒存在的上帝,也就是耶和华。正如《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所展示的那样,主与耶和华是一,因此主被称为“父”和“创造者”。在以下内容中,当提到创造时,就称祂为“主”。
152 宇宙中的一切万物都是由圣爱与圣智创造的,这在第一章52-54节中已详细说明。这里进一步指出,这一切是通过太阳实现的,太阳是圣爱与圣智的最初发出。
任何能够从因果关系中观察现象,并从现象回溯其原因的人,都不能否认太阳是创造的起点,因为宇宙中所有存在的事物都依赖太阳而持续存在。既然它们依赖太阳而存续,也就意味着它们最初是由太阳产生的。存续本身证明了存在,因为所有事物都在太阳的作用之下得以存在,而持续维持它们的存在就是不断地赋予它们存在。因此,我们可以说“存续就是持续的存在”。
如果某物完全脱离了太阳通过大气层传递的流注,它将立刻瓦解,因为大气层——从较纯到更纯的层次——由太阳激活并赋予能量,将万物联系在一起。
既然宇宙及其万物的存续依赖于太阳,可以得出结论:太阳是创造的起点。然而,这里所说的“由太阳”,实际上是“通过太阳由主”,因为太阳本身也是由主创造的。
153 有两个太阳,通过它们,万物由主创造:一个是灵界的太阳,另一个是自然界的太阳。灵界的太阳是主用来创造万物的,而自然界的太阳并没有直接参与创造,因为它的位置和作用都远不及灵界的太阳。自然界的太阳位于灵界的太阳和自然界之间,起到连接和辅助的作用。关于这种辅助作用的具体内容,将在后文中详细说明。
154 在每一个被创造的事物中,无论是最大的还是最小的,都包含三个基本要素:目的、原因和效果。若缺少这三者,就不能称其为被创造的事物。这三者在宏观层面,即整个宇宙中,以如下顺序存在:
在灵界的太阳中,作为圣爱与圣智的最初发出,它是万物的“目的”。在灵界中,存在着万物的“原因”。在自然界中,体现为万物的“效果”。
这三个基本要素如何在起点与终点中显现,将在后文进一步说明。由于没有任何被创造的事物可以缺少这三个基本要素,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宇宙及其万物是通过灵界的太阳——即万物之目的所在——由主创造的。
155 创造的本质无法通过空间和时间的概念来理解,只有在思想中移除空间和时间的限制后,才能更接近其真谛。当我们设法移除这些限制并将心智保持在抽象于空间和时间的观念中时,可以感知到最大空间与最小空间本质上没有区别。由此,我们对宇宙整体的创造和其中单一事物的创造会形成相似的观念。
受造物的多样性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在神人中有无限的事物,因此在神人之首发的太阳中也有无限的事物。这些无限的事物在被造的宇宙中,如同神人中无限事物的映像。因此,宇宙中没有任何两件事物是完全相同的。这种多样性体现在自然界中,与空间一起呈现在我们眼前;在灵界中,则伴随着空间的表象而显现。这种多样性既包括整体,也包括个体。
这些内容正是第一章以下主题所论述的内容:在神人内的无限事物是明确而统一的(第17-22节);宇宙中的一切都由神人的圣爱与圣智创造(第52-54节);宇宙中的一切都是接受神人之圣爱与圣智容器(第55-56节);神性不在空间内(第7-10节);充满宇宙的所有空间而不占据空间(第69-72节);神性在最大与最小中是相同的(第77-82节)。
156 宇宙及其万物的创造并非从一个空间到另一个空间,从一个时间到另一个时间逐步或依次地产生,而是从永恒和无限中产生的。这种永恒并不是时间意义上的永恒,因为时间的永恒并不存在,而是非时间的永恒,这与神性本身相同。同样,这种无限也不是空间意义上的无限,因为空间的无限并不存在,而是非空间的无限,这也与神性本质相同。
尽管这些概念超出了依赖自然之光形成的思想观念,但它们并不超越依赖灵性之光形成的思想观念,因为在灵性之光中不存在时间和空间的概念。事实上,这些概念在自然之光中也并非完全无法理解。例如,当我们说“空间的无限不可能存在”时,只要理性思考,任何人都会认同。同样,当提到“永恒”时,人们也会接受它是“时间的无限”。然而,如果我们说“从永恒”或“来自永恒”,就无法被理解,除非我们首先将时间的概念排除。